行政处罚撤销公示 (新乡市四季如春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凤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fengquan.gov.cn 时间:2020-12-04 11:04 浏览量:
行政处罚撤销公示
(新乡市四季如春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新乡市四季如春保温材料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3日缴纳全部罚款,目前针对发现问题已经整改,并向我局报送整改报告。
经调查核实,现予以撤销。公示期:自2020年12月4日至12月15日,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3099632,公示期满无异议,按信用修复程序予以撤销凤环罚决字〔2020〕第7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公示信息。
特此公告。
新乡市凤泉区环境保护局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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