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泉区扶贫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

凤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fengquan.gov.cn 时间:2021-01-13 14:58 浏览量:

  2021年上级提前下达凤泉区专项扶贫资金722万元,根据《新乡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50万元;

  2.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42万元;

  3.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30万元;

  4.区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00万元;

  以上资金合计1022万元。


  二、分配原则

  经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申请项目、准备等因素,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一是项目申报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必须有政策依据,必须符合我区经济发展实际。

  二是必须量力而行,结合财力状况安排专项资金。

  三是必须公开公正,项目确定实行联合会审、科学决策的筛选机制。


  三、资金分配

  1.2021年凤泉区小额信贷贴息项目60万元(中央资金60万元)

  责任单位:区金融服务中心

  2.2021年凤泉区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项目28万元(中央资金28万元)

  责任单位:凤泉区扶贫办

  3.2021年凤泉区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补助项目6万元(中央资金6万元)

  责任单位:凤泉区扶贫办

  4.2021年凤泉区大块镇设施农业高效种植项目215万元 (省级资金215万元)

  责任单位:大块镇人民政府

  5.2021年凤泉区潞王坟乡多向模锻产业项目713万元(中央资金56万元,省级资金127万元,市级资金230万元,区级资金300万元)

  责任单位:潞王坟乡人民政府


      四、附件

图片1 
图片2

 

      以上公示内容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凤泉区财政局:0373-3918197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电子邮箱:fqcznyg@126.com


  凤泉区财政局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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