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

凤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fengquan.gov.cn 时间:2021-06-28 10:45 浏览量: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管理,加大社会监督力度,确保资金足额及时到位,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现将2021年第二批衔接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告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2021年度我区安排第二批衔接资金共计1209.2万元,其中:2021年中央、省级衔接资金1011.2万元(新财预〔2021〕143号),追加区级衔接资金198万元(凤农领发〔2021〕4号)。

  二、分配原则

  根据凤泉区实际情况,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申请、准备等因素,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一)项目申报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必须有政策依据,必须符合我区经济发展实际。

  (二)必须量力而行,结合财力状况安排资金。

  (三)必须公开公正,项目确定实行联合会审、科学决策的筛选机制。

  三、项目具体安排情况

  根据《中共凤泉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凤泉区2021年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安排的通知》(凤农领发〔2021〕4号)要求,凤泉区2021年度第二批衔接资金1209.2万元安排用于5个产业项目。资金安排情况如下:

  1、2021年凤泉区潞王坟乡多向模锻产业项目追加231万元(中央资金231万元)

  责任单位:潞王坟乡人民政府

  2、2021年凤泉区耿黄镇南鲁堡村大棚无土栽培项目380万元(中央资金380万元)

  责任单位:耿黄镇人民政府

  3、2021年凤泉区大块镇迷迭香种植项目150万元(中央资金150万元)

  责任单位:大块镇人民政府

  4、2021年凤泉区大块镇迷迭香加工项目350万元(中央资金229.2万元,省级资金21万元,区级资金99.8万元)

  责任单位:大块镇人民政府

  5、2021年凤泉区大块镇新旺观光牧场项目98.2万元(区级资金98.2万元)

  责任单位:大块镇人民政府

  四、监督电话

  凤泉区财政局:

  举报电话:0373-3918197

  电子邮箱:fqcznyg@126.com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凤泉区财政局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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