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
凤政办〔2021〕35号
发文机关:
凤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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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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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凤政办〔2021〕35号+凤泉区工业企业综合评价考核办法(试行)

凤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fengquan.gov.cn 时间:2021-12-15 11:32 浏览量:

凤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凤泉区工业企业综合评价

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驻区各相关单位:

经区政府58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将《凤泉区工业企业综合评价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凤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215    


凤泉区工业企业综合评价考核办法(试行)

 

进一步推动凤泉区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建立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机制,完善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机制,引导推动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实现优胜劣汰,促进全区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依据《河南省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期3年。

一、评价范围

(一)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占地3亩以上或租用1000平方米以上厂房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

二、评价分类

每年开展一次企业综合评价工作根据年度综合评价结果将企业分为A(优先发展)、B(鼓励升级)、C(倒逼转型)三类,并对A类企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

(一)A类为优先发展类。指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综合质量效益好、绿色发展水平高的企业。

(二)B类为鼓励提升类。指综合质量效益和绿色发展水平相对较好、需进一步提升的企业。除AC类以外的企业确定为B类企业。

(三)C类为倒逼转型类。指发展水平落后、综合质量效益差,需重点整治或淘汰的企业

三、评价指标

(一)评价指标

主要评价亩均营业收入亩均税收研发投入强度直接外贸进出口、单位能耗总产值、单位水耗总产值、环境保护税七项指标。

(二)加分项

属于年营业收入超10亿元以上企业,上市公司及后备企业,外资企业,外贸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拥有省级及以上研发平台的企业,内有三大改造或扩大产能投资的企业,环保绩效A级、B级及绩效引领性企业,被授予省级以上示范企业等。

(三)扣分及一票否决项

欠税企业、隐报瞒报统计数据、受到行政处罚、信用异常及未按照项目入区协议执行的企业予以扣分。年内发生亡人以上安全事故环境事故或食品安全事故的企业不得定为A类。

四、考核程序

成立企业综合评价工作组,评价工作组设在区科工信局,组长由区科工信局局长兼任,成员由区财政局、商务局、统计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委、水利局、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凤泉分局、税务局、金融局、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卫北工业园区、大块镇、耿黄镇、潞王坟乡、宝东街道、宝西街道等考核相关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一)评价时间

每年3-5月开展评价工作。

(二)数据采集

1.占地3亩以上的工业企业名单及占地面积区自然资源局牵头汇总;租用1000平方米以上厂房的工业企业名单及租用面积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卫北工业园区负责提供

2.企业营业收入研发经费投入产值情况、单位能耗、单位水耗高新技术企业、省级及以上研发机构、三大改造、省级及以上示范企业名单区税务局、统计局、发改委、水利局、科工信局、市场监管局负责提供)。

3.税收情况、上市及后备企业名单(财政局、金融局负责提供)。

4.企业环境保护税收情况、欠税企业情况税务局负责提供)。

5.外资外贸企业名单外资企业注资情况、外贸企业进出口情况及项目履约核心条款(商务局负责提供

6.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违规违法企业名单及环保绩效AB级及绩效引领性企业名单(市生态环境局凤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负责提供)

(三)评价结果

由评价工作组进行综合打分,评选ABC类企业,在凤泉区党政信息网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后确定最终评价级别。

五、结果运用

(一)优先发展A类企业

1.重点保障A类企业资源要素需求对于需要新增用地的优先保障土地供应。

2.A类企业在政府性评奖评优、试点示范项目申报、重点科技项目攻关、重大创新载体建设、人才引进培养等方面给予倾斜。

3.优先支持A类企业申报国家、省级、市级、区级各类专项资金项目。

4.优先推荐A类企业申报国家或省市环保绩效A级、B级及绩效引领性企业。

5.支持A类企业股改上市、并购重组,优先推荐获得融资贷款和投资基金支持。

6.围绕A类企业的上下游招引配套企业落户,打造优势产业链和产业集群。

7.连续三年评为A类的企业,区政府对其发展中的问题一事一议研究支持。优先向组织等部门推荐企业负责人或员工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五一劳动奖章等身份荣誉备选人员。

(二)支持发展B类企业

1.鼓励B类企业存量用地更新,支持扩大产能、上大项目,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和产出效益。

2.支持B类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在资金信贷、人才引进、品牌建设、技术改造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

3.鼓励B类企业申报各级各类政策支持。

4.支持B类企业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努力打造专精特新、单打冠军和头部企业。

(三)处置淘汰C类企业

1.建立完善C类企业倒逼机制,分类施策,加快改造处置。

2.C类企业原则上不新增供地用能用水和排污总量需求。

3.C类企业依法依规执行差别电价、阶梯电价和超定额用水累计加价等政策。

4.C类企业除智能化、绿色化、技术改造等提升类政策外,不支持申报其他各级各类政策。

5.连续三年被评为C类的企业,自然资源要列入低效用地清单,协商评估收回企业用地;应急(消防)、环保、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要加大环境整治、安全生产、偷税漏税专项整治工作力度,严格执法检查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予以关停;财政、科工信、商务、人社、税务等部门要暂停兑现企业各类惠企政策资金;行政审批部门要停办、缓办相关审批手续;涉及企业法人实际负责人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等身份荣誉的,综合评价组应向组织部门其所属上级机关通报,建议取消资格

 

附件:凤泉区工业企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

凤泉区工业企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一、评价原则

企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按照质量效益优先、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二、评价方法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分别计分排序

评价指标基本分值100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要评价亩均营业收入20亩均税收20研发投入强度15直接外贸进出口15单位能耗总产值10单位水耗总产值10企业环境保护税10分。

占地3亩(含)以上及租用1000平方米以上工业厂房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主要评价亩均税收或每千平方米平均税收100分。

(二)年内发生亡人以上安全事故或环保事故的企业不得定为A类。

三、计算方法

企业综合评价总得分为每项指标得分与加分项得分之和

指标计分。评价指标按照无量纲化计算指标得分。没有主要污染物排放当量数据的企业有税收数据的得基本分值,没有税收数据的得零分

加分项计分。凡符合加分项指标相应条件的每项可分别加1-2,单个企业总加分不超过10分。具体情况如下

1.年营业收入超10亿元以上企业加2

2.上市企业加2分,新三板挂牌企业及上市后备企业1;

3.外资企业加1分,外贸企业加1;

4.高新技术企业加21项发明专利加1分,最高不超过2拥有5项及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加1分;

5.拥有省级及以上研发平台企业,其中国家级平台加2分,省级加1;

6.年内有三大改造或扩大产能投资企业加2;

7.环保绩效AB级绩效引领性企业加1;

8.被授予省级以上示范企业(近2年获得中国质量奖或河南省长质量奖、省级及以上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企业、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或能效水效领跑者企业等),其中国家级加2分,省级加1分。

(三)扣分项计分。企业若发生以下几种情况,将进行扣分计算,单个企业总扣分不超过10分。具体情况如下

1.欠税企业扣3;

2.隐报瞒报统计数据扣2;

3.受到行政处罚扣2;

4.信用异常扣1;

5.未按照项目入区协议执行的企业扣2分。

(四)一票否决项。年内发生亡人以上安全事故环境事故或食品安全事故的企业不得定为A类。

四、评价分类

(一)A优先发展类企业。对规模以上和规模以下企业,将综合评价得分排名前15%的企业确定为A类企业。

(二)B鼓励提升类企业。除A类、C类以外的企业确定为B类企业。

(三)C倒逼转型类企业。对规模以上和规模以下企业,将综合评价得分排名后10%的企业确定为C类企业。

(四)不参评企业。连续停产3年以上的企业直接认定为C类,不参与评价分类。

五、其它

(一)本评价体系根据试行情况可对相关指标做适当调整。

 (二)本评价办法由区科工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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