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中央和省级提前下达财政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情况 公告公示

凤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fengquan.gov.cn 时间:2023-01-10 17:34 浏览量:

2023中央和省级提前下达财政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情况

公告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管理,加大社会监督力度,确保资金足额及时到位,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现将2023年度中央和省级提前下达衔接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告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2023年度中央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410万元(新财预〔2022〕316号)。

2.2023年度省级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563万元(新财预〔2022〕328号)。

二、分配原则

根据凤泉区实际情况,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研究,结合项目申请、准备等因素,决定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一)项目申报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必须有政策依据,必须符合我区经济发展实际。

(二)必须量力而行,结合财力状况安排资金。

(三)必须公开公正,项目确定实行联合会审、科学决策的筛选机制。

三、项目具体安排情况

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关于安排2023度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凤巩领〔202210号要求,2023年度中央和省级提前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973万元安排用于巩固三保障成果、就业项目、乡村建设行动、产业发展等15个项目。资金安排情况如下

2023年凤泉区小额信贷贴息项目50万元(中央资金25万元、省级资金25万元

责任单位:区金融服务中心

(二)2023年凤泉区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项目20万元(中央资金20万元)

责任单位:区乡村振兴局

(三)2023年凤泉区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补助项目2万元(中央资金2万元)

责任单位:区乡村振兴局

(四)2023年凤泉区公益性岗位项目98.04万元(中央资金30万元、省级资金68.04万元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五)2023年凤泉区优秀务工奖补项目10万元(省级资金10万元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六)2023年凤泉区一次性交通补助项目0.5万元(省级资金0.5万元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七)2023年凤泉区项目管理费9.73万元(中央资金4.1万元、省级资金5.63万元)

责任单位:区乡村振兴局

(八)2023年凤泉区耿黄镇南鲁堡村仓储物流标准化厂房项目60万元(省级资金60万元)

责任单位:耿黄镇人民政府

(九)2023年凤泉区大块镇东郭村蓝莓暖棚基质栽培项目一期98.73万元(省级资金98.73万元)

责任单位:大块镇人民政府

(十)2023年凤泉区潞王坟乡李士屯村田间道路项目100万元(省级资金100万元)

责任单位:潞王坟乡人民政府

(十一)2023年凤泉区潞王坟乡老道井村葡萄种植产业项目25万元(省级资金25万元)

责任单位:潞王坟乡人民政府

(十二)2023年凤泉区潞王坟乡分将池村温室大棚项目99万元(中央资金99万元)

责任单位:潞王坟乡人民政府

(十三)2023年凤泉区潞王坟乡分将池村林果种植项目60万元(中央资金60万元)

责任单位:潞王坟乡人民政府

(十四)2023年凤泉区潞王坟乡李士屯村农业固废转化有机肥产业项目300万元(中央资金169.9万元、省级资金130.1万元)

责任单位:潞王坟乡人民政府

(十五)2023年凤泉区潞王坟乡老道井村草莓大棚产业项目40万元(省级资金40万元)

责任单位:潞王坟乡人民政府

四、监督电话

举报电话:12317   0373-3918197

电子邮箱:fqcznyg@126.com

 

 

 

凤泉区财政局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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