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德硕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联系电话:0373-3099629
通讯地址:新乡市凤泉区市场北街122号(邮编45301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南德硕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 河南德硕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项目 | 新乡市凤泉区大块镇新乡市动力电池专业园区(西片区) | 河南睿嘉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德硕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拟投资1200万元,建设河南德硕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项目,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项目位于 新乡市凤泉区大块镇新乡市动力电池专业园区(西片区),占地面8666m2。主要产品为铜颗粒、铝颗粒、铁、正负极粉(混合)。主要设备为数据采集系统、电压检测、一体化放电机、输送机、撕碎机、输送机、粉碎机、烘干炉、振动分选机、磨粉机、横行磁选、比重分离筛等。 | 废水:急冷塔废水、废气治理措施废水和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污水管网排入大块镇污水处理厂。 废气:锂电池回收线分选、磨粉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锂电池回收线撕碎、破碎工序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与烘干工段产生的废气一同经过“RTO燃烧+急冷塔+三级碱液吸收”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正负极片生产线破碎分选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氟化物、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均应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50mg/m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氟化物有组织排放浓度9.0mg/m3的标准要求、《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10mg/m3的标准要求、《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及修改单中表 4 特别排放限值镍及其化合物4mg/m3、锰及其化合物 5 mg/m3、钴及其化合物 5mg/m3的要求。 固废:严格执行环评提出的固废处置措施。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执行,废包装物暂存后定期出售。 危险废物:喷淋塔污泥、喷淋塔更换废液、废机油危废暂存间贮存,定期送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确保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 噪声: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基础和室内布置等措施后,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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