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航海膜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平方新型环保薄膜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凤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fengquan.gov.cn 时间:2023-08-14 11:00 浏览量:
关于河南省航海膜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平方新型环保薄膜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联系电话:0373-3099629
通讯地址:新乡市凤泉区市场北街122号(邮编45301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南省航海膜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省航海膜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平方新型环保薄膜项目 | 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大块镇陈堡村工业园区8-2号 | 新乡市蓝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河南省航海膜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850万元,建设河南省航海膜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平方新型环保薄膜项目,其中环保投资23万元。项目位于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大块镇陈堡村工业园区8-2号,占地面2400m2。主要产品为新型环保薄膜。主要设备为涂布机、复合机、切卷机、复卷机、颗粒混合机、吹膜机等。 |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 废气:复合、涂布、吹膜工序采用密闭负压+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15m高排气筒,确保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 固废:严格执行环评提出的固废处置措施。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执行,废边角料和废包装袋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出售。废催化剂经集中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理。 危险废物:废胶桶、废水墨桶、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确保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执行。 噪声: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基础和室内布置等措施后,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