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新乡市凤泉区梓源五金厂年产200吨冲压件、100吨梯子配件迁建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联系电话:0373-3099629
通讯地址:新乡市凤泉区市场北街122号(邮编45301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新乡市凤泉区梓源五金厂 | 年产200吨冲压件、100吨梯子配件迁建项目 | 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大块镇东郭村北270米 | 新乡市译洋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新乡市凤泉区梓源五金厂位于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大块镇东郭村北270米,企业拟投资100万元建设“年产200吨冲压件、100吨梯子配件迁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年产150吨梯子配件、200吨冲压件。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主要生产工艺:(1)梯子配件生产工艺:PP、PE颗粒-投料-注塑-冷却成型-成品 (2)冲压件生产工艺:钢板-剪板-冲压成型-成品。 | 废气:注塑工序设置二次密闭间,注塑机上方加装集气罩,废气采取负压收集+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治理+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60mg/m3,排放量不高于0.3kg/t产品的限值要求,同时确保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绩效A级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不高于10m3的限值要求。投料、破碎工序均单独二次密闭,废气采取负压收集+脉冲袋式除尘器治理+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20mg/m3的限值要求,同时确保满足《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其他涉气工业企业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10mg/m3的限值要求。 固废:严格执行环评提出的固废处置措施。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执行。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确保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执行。 噪声: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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