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新乡市立元高科能源循环有限公司年回收处理30000吨废旧锂电池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凤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fengquan.gov.cn 时间:2024-09-30 10:59 浏览量:
关于拟对新乡市立元高科能源循环有限公司年回收处理30000吨废旧锂电池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联系电话:0373-3918111
通讯地址:新乡市凤泉区市场北街122号(邮编45301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新乡市立元高科能源循环有限公司 | 年回收处理30000吨废旧锂电池项目 | 新乡市凤泉区大块镇原庄村北新秀路480号 | 河南中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新乡市立元高科能源循环有限公司位于新乡市凤泉区大块镇原庄村北新秀路480号,企业拟投资5000万元建设年回收处理30000吨废旧锂电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年处理30000吨废旧磷酸铁锂电池。主要原材料为废旧磷酸铁锂电池单体。主要产品为磷酸铁锂粉、铜粉和铝粉。主要设备为撕碎机、旋转式高温热解炉、螺旋输送机、粉碎机、气流提升机、滚筒筛分机等。项目新建厂房、办公楼、5条生产线等进行建设。主要生产工艺:废旧磷酸铁锂单体电池-撕碎-高温热解-粉碎-筛分-磁选-研磨-筛分-风选-成品。 | 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排污水一同经厂区总排口排入大块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喷淋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地面清洗用水,不外排。 废气:项目各生产线电池撕碎、高温热解废气分别采取燃烧室+急冷+活性炭喷射+高效滤膜布袋除尘+三级水喷淋+碱喷淋塔+2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要求(颗粒物 10mg/m3、二氧化硫50mg/m3、NOx100mg/m3、氟化物3.0mg/m3);氟化物排放浓度及速率同时确保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氟化物3.0mg/m3,25m高排气筒内插法计算最高允许排放速率0.38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速率确保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120mg/m3,25m高排气筒内插法计算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同时确保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其他行业(80mg/m3)要求;苯乙烯排放速率确保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二噁英排放浓度确保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0.5ngTEQ/m3要求。 项目各生产线物料粉碎、研磨、筛分、风选废气分别采取设备密闭+气流输送+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满足《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企业排放口排放浓度10mg/m3)标准限值要求。 固废:严格执行环评提出的固废处置措施。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执行。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确保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执行。 噪声: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基础和室内布置等措施后,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分别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网站进行了一次公示,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网站、厂址周边现场张贴和河南经济报同步进行了二次公示。在报纸、网站及现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