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河南与辉前行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双碳环保节能建筑装饰材料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凤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fengquan.gov.cn 时间:2024-11-04 08:35 浏览量:

关于拟对河南与辉前行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双碳环保节能建筑装饰材料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联系电话:0373-3918111

       通讯地址:新乡市凤泉区市场北街122号(邮编45301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河南与辉前行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年产6万吨双碳环保节能建筑装饰材料项目

新乡市凤泉区耿黄镇西玛大道i333

河南中信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

河南与辉前行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建设年产6万吨双碳环保节能建筑装饰材料项目。项目租赁现有标准化厂房进行建设。原料为水泥、石膏、重钙、粉煤灰、细砂、中砂、纤维素醚、可分散性乳胶等,主要生产设备为螺旋输送机、计量系统、混合机、包装机、码垛机、包覆机、切布机等。主要生产工艺为石膏制品生产工艺:原料--计量--混合--包装--码垛-成品;竹木纤维碳晶覆布墙咔生产工艺:竹木纤维板--检验--定尺切割--检验--覆布--成品。

废气:原料仓粉尘废气分别采取负压收集+配套袋式除尘器(10套)处理+18m高排气筒(P1)排放;投料工序、包装工序粉尘废气分别采取二次密闭+负压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15m高排气筒(P2)排放。上述废气分别确保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1颗粒物特别排放限值10mg/m3《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限值的通知》颗粒物10mg/m3的限值要求。

竹木纤维碳晶覆布墙咔包覆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采取二次密闭+负压收集+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15m排气筒(P3)排放确保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120mg/m3要求及河南省《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的限值80mg/m3的限值要求。

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前期定期清运不外排,远期待凤泉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排入凤泉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固废:严格执行环评提出的固废处置措施。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执行。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确保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执行。

噪声:噪设备采取消声、减振等措施后达标排放,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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