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5年部分竣工审计项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结余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公告公示(一)
凤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fengquan.gov.cn 时间:2025-11-26 15:25 浏览量:
根据《关于调整2025年部分竣工审计项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结余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凤农领发〔2025〕8号)文件精神,2025年部分竣工审计项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结余41.773599万元。结合我区项目实施工作实际,经研究,进行调整,情况如下:
一、资金调减项目
2025年凤泉区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补助项目1.8万元(中央资金-新财预〔2024〕297号)
责任单位:凤泉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2025年凤泉区潞王坟乡老道井村温室大棚项目12.616585万元(中央-新财预〔2024〕297号)
责任单位:凤泉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2025年凤泉区一次性交通补助项目0.95075万元(省级资金-新财预〔2024〕297号)
责任单位:凤泉区人社局
2025年凤泉区乡村公益性岗位及乡村公共服务岗位项目5.803万元(市级资金-新财预〔2025〕64号)
责任单位:凤泉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2025年凤泉区大块镇东郭村设施蓝莓大棚项目20.603264万元(市级资金-新财预〔2025〕193号)
责任单位:凤泉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二、资金调增项目
2025年凤泉区耿黄镇南鲁堡村草莓加工车间项目0.522027万元(中央资金-新财预〔2024〕297号)
责任单位:凤泉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2025年凤泉区潞王坟乡五陵村标准化厂房项目41.251572万元(新财预〔2024〕297号-中央资金13.894558万元、省级资金0.95075万元,新财预〔2025〕64号--市级资金5.803万元,新财预〔2025〕193号-市级资金20.603264万元)
责任单位:凤泉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2025年1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