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排2025年市、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公告公示

凤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fengquan.gov.cn 时间:2025-05-30 17:09 浏览量:

 

根据《中共凤泉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安排2025年市、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凤农领发〔2025〕3号)文件精神,决定将凤泉区2025年市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901万元(市级资金401万元、区级资金500万元)、安排用于产业发展、乡村建设、项目管理费等10个项目。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2025年凤泉区项目管理费9.01万元(市级资金4.01万元、区级资金5万元)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二、2025年凤泉区乡村公益性岗位及乡村公共服务岗位项目50万元(市级资金50万元)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三、2025年凤泉区小额信贷贴息项目10万元(市级资金10万元)

责任单位:区金融服务中心

四、2025年凤泉区潞王坟乡五陵村标准化厂房项目141.99万元(市级资金136.99万元、区级资金5万元)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潞王坟乡人民政府

五、2025年凤泉区耿黄镇南鲁堡村草莓加工车间项目100万元(市级资金100万元)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耿黄镇人民政府

六、2025年凤泉区潞王坟乡后郭柳村第一书记帮扶工作经费项目10万元(区级资金10万元)

责任单位:潞王坟乡人民政府

七、2025年凤泉区潞王坟乡西同古村村第一书记帮扶工作经费项目10万元(区级资金10万元)

责任单位:潞王坟乡人民政府

八、2025年凤泉区潞王坟乡东同古村道路修建项目330万元(区级资金330万元)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潞王坟乡人民政府

九、2025年凤泉区耿黄镇南鲁堡村农村道路建设项目140万元(区级资金140万元)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耿黄镇人民政府

十、2025年凤泉区大块镇块村营村村内道路建设项目100万元(市级资金100万元)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大块镇人民政府

监督电话

举报电话:12317  0373-3918197

电子邮箱:fqcznyg@126.com

 

凤泉区财政局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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