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凤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fengquan.gov.cn 时间:2026-03-02 11:16 浏览量:
新乡市凤泉区城区出水泵站出水管网项目,施工过程中新中大道东侧外侧规划绿地、二道堤路南侧配套绿地及沿线河坡绿化需要移栽,授权单位为新乡市园林绿化中心。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城〔2012〕166号)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树木保护管理规定》(豫建行规〔2022〕2号)的规定,2026年1月23日,新乡市凤泉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在新乡市城市园林绿化专家库抽取五名园林、绿化专家,召开专项论证会,专家组通过查看现场、审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对上述建设项目需将现有苗木移栽及绿地恢复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进行了专项论证。专家组认为,该管网承担着将泵站提升的雨水转输至共产主义渠的重要职能,属于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该处树木和植被在该项目出水管网施工范围内,如不移植会造成该项目管网无法实施,因此建议移植。
现将以上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2日至3月6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向新乡市凤泉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反映情况,公示期满且无不同意见,河南凤晖建设有限公司将向新乡市凤泉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及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请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的行政许可。
联系人:新乡市凤泉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
联系电话:0373-3918106
新乡市凤泉区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
2026年3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