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新乡市和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只金属包装桶改建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凤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fengquan.gov.cn 时间:2026-05-08 09:45 浏览量:

关于拟对新乡市和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只金属包装桶改建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联系电话:0373-3099629

       通讯地址:新乡市凤泉区市场北街122号(邮编45301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新乡市和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新乡市和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只金属包装桶改建项目

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大块镇陈堡村南口路东508

河南美达峰生态技术有限公司

新乡市和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2000万元对现有生产工艺进行改建,改建内容为:在喷漆工段前增加脱脂陶化清洗烘干线本项目建成后不增加产能。

废气:烘干炉安装低氮燃烧设备,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确保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常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其他炉窑(颗粒物30mg/m3二氧化硫200mg/m3、氮氧化物300mg/m3)的限值要求和《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A级标准(颗粒物10mg/m3二氧化硫35mg/m3、氮氧化物50mg/m3)的限值要求。

废水:生产废水采用“调节池+絮凝沉淀池+反渗透膜过滤+电蒸发”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能力10m3/d)处理,处理后废水回用于脱脂后清洗及陶化后清洗工序,不外排。回用水水质应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COD50mg/LNH3-N5mg/LTP0.5mg/LTN15mg/L石油类1mg/L限值要求

固废:严格执行环评提出的固废处置措施。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执行。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确保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执行。

噪声: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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