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泉区交通运输局关于拟注销逾期180天以上未审验营运货车道路运输证的公示
凤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fengquan.gov.cn 时间:2026-07-16 17:38 浏览量:
为规范道路运输经营行为,保障道路运输安全,维护道路运输市场正常秩序,经系统核查,下列营运货车逾期未审验超180天,已不具备营运条件。依据《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道路运输车辆未按照规定进行审验或者审验不合格的,不得继续运营,逾期未审验超过180日的,视为自动终止经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收回相应的道路运输证件并依法注销”。我局拟对其《道路运输证》予以注销,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6年7月16日至2026年7月19日
二、异议途径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持有效证件到凤泉区交通运输局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提交书面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黄宝成 陈薇予
咨询电话:3918316
附件:拟注销逾期未审验营运货车清单
202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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