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新乡市弘祥服装辅料有限公司年生产390万件服装辅料加工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凤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fengquan.gov.cn 时间:2026-08-19 11:00 浏览量:
关于拟对新乡市弘祥服装辅料有限公司年生产390万件服装辅料加工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联系电话:0373-3099629
通讯地址:新乡市凤泉区市场北街122号(邮编45301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新乡市弘祥服装辅料有限公司 | 年生产390万件服装辅料加工项目 | 河南省新乡市新能源电池专业园区标北路11号3A号厂房 | 新乡市天之蓝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新乡市弘祥服装辅料有限公司年生产390万件服装辅料加工项目位于新乡市凤泉区耿黄镇和宇路25号,企业拟投资500万元建设年生产390万件服装辅料加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年生产390万件服装辅料加工。本项目占地面积2575平方米。主要生产工艺:对棉布、化学纤维复合布进行高周波压花、喷墨印花、镭射雕花、压条、绣花等工艺操作。高周波压花工艺:原料一排版定位一压花一冷却定型一修整一包装、入库;喷墨印花工艺:原料一喷墨印花一烘干一包装、入库;镭射雕花工艺:原料一排版定位一镭射雕花一清理一包装、入库;压条工艺:原料一复合一收卷一包装、入库;绣花工艺:原料一排版定位一绣花一熨烫一包装、入库。主要生产设备:镭射机、高周波熔接机、喷墨印花机等设备。 | 废气:项目生产工序均置于密闭生产车间,印花、复合、雕花、压花、清理、开口工序进行二次密闭,产生废气生产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压花、雕花、开口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器预处理,然后与有机废气共同引至有机废气处理装置“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的排放速率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当排气筒高度为15m时,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限值120 mg/m3,排放速率限值10kg/h;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120 mg/m3,排放速率限值3.5kg/h),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 “纺织印染与服饰制造”绩效分级A级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10mg/m3,非甲烷总烃40mg/m3,去除效率不低于90%)和《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限值要求(颗粒物浓度限值10mg/m3)。 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河南新投水务有限公司(小尚庄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固废:严格执行环评提出的固废处置措施。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执行。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确保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执行。 噪声: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昼间65dB(A),夜间55dB(A))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