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西同古村委会违规审查村民宅基地申请
来信人:
李祥友
来信日期:
2024年06月29日
信件编号:
信件类型:
投诉
信件内容:
2023年4月左右,西同古村村民开始在西同古村小学西200米处开始建房。我发现西同古村委会在审查村民递交宅基地申请书一事上,存在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没有严格执行,河南省、新乡市农村自建房实施细则执行。现对以下问题存在异议:1涉案土地原状为一个土坑,承担周围村民雨水不能排出的功能,侵害了村民的排水权利。2两户建房村民是亲兄弟两个,目前拥有老宅一处,且已经确权。违反一户一宅政策。3申请人刘会芳,申请人李吉民填写宅基地申请表,家庭成员人数系夫妻两口,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标准(通过乡政府12345回复办公室知晓的信息)。4村委会未做四议两公开法定职责,村委会不是一言堂,不能侵犯群众的知情权。5村委会存在监管不利,现该房屋已经形成,其土地未办理土地使用证和乡村规划许可证,违法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综上所述,村委会存在欺上瞒下,有事不管。有案不报,侵犯群众的知情权。宅基地管理是群众的人生大事,没有充分体现宅基地分配的公平,公正,公开性,也是对国家土地资源的浪费和不负责任的表现。请求凤泉区人民政府领导,严查不正之风,害群之马,维护国家土地利益,维护法律尊严。依法处置相关责任人,查处违章建筑。
办理情况
办理进度:
已完毕
答复部门:
新乡市凤泉区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你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潞王坟乡政府:信中所反映“2023年西同古村异址新建住宅两处违法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问题收到后,潞王坟乡高度重视。现对留言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了解,在90年代因村内规划单元楼房建设,刘会芳老宅基地被占用,导致刘会芳在村内无宅基地。因孩子结婚、老人赡养等原因,刘会芳于2023年3月向村委会提出想申请宅基地建房。村委会结合实际情况,为盘活利用村内空闲宅基地,村委会组织刘会芳与四邻就建房问题进行协商,在四邻没有纠纷矛盾的情况下,召开两委会进行研究同意让刘会芳在与四邻协商无异议并签字确认后允许其建房。刘会芳在征得包括张保枝家等四邻同意并签字的情况下向村委会缴纳房屋建房保证金5000元后,开始建房。其新房符合“一户一宅”政策。
但在建房过程中张保枝、刘会芳双方发生矛盾且多次报警处理未果,村委会采取各种方式屡次协调解决双方矛盾均未达成一致,后乡政府组织由司法、综治、土地、信访等部门组成的评理说事小组,两次对双方开展矛盾调解均未成功。目前乡、村两级政府仍在积极协调化解。
农业农村局:收到关于潞王坟乡西同古村村民举报村里异址新建住宅两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组织人员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该人相关情况已于2024年5月来我局反映,当时我局已经进行调查,并对当事人进行说明,凤泉区农业农村局没有行政执法权,无法立案调查,已与乡镇、村对接,积极跟进处理。
二、按照《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实施细则的通知》(新政〔2021〕4号)文件第四十条规定“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负责发现和依法查处村民未批先建、违规建房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我局已将问题线索移交至当地人民政府。
三、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相关职责,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工作,指导乡镇做好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的相关管理工作。
四、当事人通过多种渠道多次反映上访,市级、省级均收到相关反映事件,希望当事人能冷静,等待相关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