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
凤政〔2010〕22号
发文机关:
凤泉区人民政府
失效时间:
公开形式:
发布时间:
2010年02月27日
成文时间:
2010年02月25日
有效性:
有效
凤政〔2010〕22号 关于印发《凤泉区农村义务教育
凤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fengquan.gov.cn 时间:2010-02-27 17:48 浏览量:
凤泉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凤泉区农村义务教育“普九”
债务化解清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区直有关单位:
我区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在各级各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区共锁定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178.08万元。为确保下一阶段的债务化解清偿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下发《凤泉区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化解清偿工作实施方案》,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六日
凤泉区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化解
清偿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化解清偿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普九”债务偿债资金兑付工作要切实遵循以下五项原则:一是实事求是原则;二是公开透明原则;三是社会监督原则;四是分期清偿原则(即先偿还本金。对不愿意放弃利息的债权人,后期偿还);五是确保稳定原则。
二、目标任务
从2010年元月至2010年5月底,对省政府已确认的我区178.08万元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逐项目、逐债权人进行清偿,实行销号制度,通知债务单位进行账务调整,同时建立制止和预防新债发生的监督及责任追究机制。
三、清偿步骤
(一)准备阶段(20lO年2月底前)。各有关单位在此阶段需做好清偿债务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是公示,在偿债资金兑付前,再次将已锁定债务在项目学校和债务单位张榜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群众有异议的,立即进行调查处理。
公示格式如下:
(xx单位)“普九”债务偿债前公示表
我单位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准备由凤泉区化债办直接偿还到债权人,现将债权人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如有异议,欢迎举报。
举报电话:×××(区化债办电话)
×××(乡镇财政所电话)
二是做好与当地金融机构的衔接工作,充分沟通协调银行(建行北站支行)积极配合偿债工作的实施。
三是印制《凤泉区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偿还协议书》等相关所需资料。
四是按照已锁定的“普九”债务,为每位债权人在银行(建行北站支行)开设存折。
(二)偿债资金兑付阶段。(2010年3月)
此阶段共分六步进行:
1、签订偿债协议
区化债办根据省综改办批复确认的“普九”债务数额,债权人和债务人签订《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偿还协议书》,协议书一式三份,债权人、债务人、区化债办各持一份。
属于社会化服务形成的债务,首先应由债权人与学校签订资产移交手续,然后再签订协议书。不移交资产的,不予偿还。
涉及以个人名义在银行贷款用于“普九”而形成的债务,债权人确定为银行的,由债务单位、银行和借款人签订三方协议。协议书一式四份,债务单位、借款人、银行、区化债办各持一份。
在签订协议时,首先与自愿放弃利息的债权人签订,先期偿还。对不愿放弃利息的债务,本次暂不签订协议,待商业银行按照化解债务的利息政策进一步核算后,后期偿还。
2、编制偿债清册
区化债办根据《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偿还协议书》,分乡镇编制《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清偿清册》,清册一式四份,一份交区财政局国库科作为划拨资金的依据,一份留交银行作为打印存款折的依据,一份留区化债办作为兑付的依据,一份留乡镇财政所作为公示的依据。
3、专户直接支付
区化债办根据编制的《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清偿清册》,提出划拨资金的申请(以乡镇为单位申请)。区财政局国库股根据区化债办办公室提出划拔资金的申请和清偿清册,直接支付清偿资金,将清偿资金划转到区化债办为债权人统一开户的银行。区化债办在建设银行为每个债权人开设账户,办理存款折。开户行收到国库转来的资金后,把资金打入存款折。
债权人凭身份证及《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偿还协议书》(社会化服务的债权人要带资产移交协议书)到区化债办领取存款折。在领取存款折时,属于工程或设备物资欠款的:要出具税票及欠款原件,并出具收据;属于其他借款欠款的,要出具收据(使用财政往来收款收据),并提供借据或欠款原件。区化债办在借据、借条或欠款原件上加盖“普九”债务核销专用章后由区化债办收回。
各债务单位根据区化债办直接支付的“普九”债务金额,向区化债办出具收据,注明债权人名称及债务金额。区化债办将债权人出具的发票或收据及欠条原件等资料退回债务单位。
债权人凭身份证和存款折到银行领取偿债资金。领款时,债权人所带身份证必须与清册上的号码一致,不一致的,银行不得支付。
4、规范账务处理
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偿还债务后,区化债办要督促债务、债权单位及时做好相应账务处理。
债务单位凭《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偿还协议书》、债权人出具的税票或收据、债务单位对区化债办出具的收据,做如下账务处理:
(1)对于账面债务,在相应收入类科目下增设二级明细科目“普九偿债资金”。
借:应付款——债权人名称
贷:收入类科目——普九偿债资金
(2)对于未入账债务,在相应收入类科目下增设二级明细科目“普九偿债资金”,在相应支出类科目下增设二级明细科目“普九偿债支出”。
借:支出类科目——普九偿债支出
贷:收入类科目——普九偿债资金
5、偿债结果公示
各债务单位对区化债办直接偿还的“普九”债务,要将偿债结果在项目学校和债务单位张榜公示,群众有异议的,立即进行调查处理。区化债办在政府网站上也要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公示表格式:
(XX单位)“普九”债务偿债结果公示表
我单位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已经由区化债办直接偿还到债权人,现将偿债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如有异议,欢迎举报。
举报电话:×××(区化债办电话)
×××(乡镇财政所电话)
6、整理完善档案
“普九”债务清偿结束后,对所有档案资料分类进行整理归档,区化债办及各乡镇必须对审查偿还的“普九”债务档案重新进行认真梳理审查,查漏补缺。每笔债务必须有债务基本情况、合同、借据、调查材料、工作底稿、询问笔录、债务锁定素等资料。对于未入账债务,必须有经手人、批准人、证明人的相关书面材料。所有材料完备后,由区化债办统一归集入档以备查阅。
(三)整改阶段。(20lO年4月)区化债办在此期间要对上一阶段的资金兑付工作按照化债工作要求组织全面自查,及时规范账务处理,将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对已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和债务人进行回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因不理解化债政策而产生抵触情绪的债权申报人积极做好说服解释工作,确保不出现集体上访事件。
(四)验收阶段。(20lO年5月)兑付工作结束后,区化债办将成立验收工作小组分赴各乡镇对偿债资金兑付情况送行验收,一是依托农村义务教育监管系统和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系统,验收区已审计认定的偿债额度是否足额落实到位;二是检查债务单位账务处理是否完毕,债权人出具的税票或收据、债务单位对区化债办出具的收据是否齐备;三是检查区化债办对“普九”档案资料是否整理归档。待验收结束后,上报市综改办。
关于印发《凤泉区农村义务教育“普九”
债务化解清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区直有关单位:
我区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在各级各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区共锁定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178.08万元。为确保下一阶段的债务化解清偿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下发《凤泉区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化解清偿工作实施方案》,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六日
凤泉区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化解
清偿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化解清偿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普九”债务偿债资金兑付工作要切实遵循以下五项原则:一是实事求是原则;二是公开透明原则;三是社会监督原则;四是分期清偿原则(即先偿还本金。对不愿意放弃利息的债权人,后期偿还);五是确保稳定原则。
二、目标任务
从2010年元月至2010年5月底,对省政府已确认的我区178.08万元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逐项目、逐债权人进行清偿,实行销号制度,通知债务单位进行账务调整,同时建立制止和预防新债发生的监督及责任追究机制。
三、清偿步骤
(一)准备阶段(20lO年2月底前)。各有关单位在此阶段需做好清偿债务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是公示,在偿债资金兑付前,再次将已锁定债务在项目学校和债务单位张榜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群众有异议的,立即进行调查处理。
公示格式如下:
(xx单位)“普九”债务偿债前公示表
我单位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准备由凤泉区化债办直接偿还到债权人,现将债权人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如有异议,欢迎举报。
| 项目名称 | 项目发生时间 | 项目用于学校 | 债务实际余额 | 财政直接支付金额 |
债权人 姓名 |
债权人 地址 |
×××(乡镇财政所电话)
二是做好与当地金融机构的衔接工作,充分沟通协调银行(建行北站支行)积极配合偿债工作的实施。
三是印制《凤泉区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偿还协议书》等相关所需资料。
四是按照已锁定的“普九”债务,为每位债权人在银行(建行北站支行)开设存折。
(二)偿债资金兑付阶段。(2010年3月)
此阶段共分六步进行:
1、签订偿债协议
区化债办根据省综改办批复确认的“普九”债务数额,债权人和债务人签订《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偿还协议书》,协议书一式三份,债权人、债务人、区化债办各持一份。
属于社会化服务形成的债务,首先应由债权人与学校签订资产移交手续,然后再签订协议书。不移交资产的,不予偿还。
涉及以个人名义在银行贷款用于“普九”而形成的债务,债权人确定为银行的,由债务单位、银行和借款人签订三方协议。协议书一式四份,债务单位、借款人、银行、区化债办各持一份。
在签订协议时,首先与自愿放弃利息的债权人签订,先期偿还。对不愿放弃利息的债务,本次暂不签订协议,待商业银行按照化解债务的利息政策进一步核算后,后期偿还。
2、编制偿债清册
区化债办根据《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偿还协议书》,分乡镇编制《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清偿清册》,清册一式四份,一份交区财政局国库科作为划拨资金的依据,一份留交银行作为打印存款折的依据,一份留区化债办作为兑付的依据,一份留乡镇财政所作为公示的依据。
3、专户直接支付
区化债办根据编制的《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清偿清册》,提出划拨资金的申请(以乡镇为单位申请)。区财政局国库股根据区化债办办公室提出划拔资金的申请和清偿清册,直接支付清偿资金,将清偿资金划转到区化债办为债权人统一开户的银行。区化债办在建设银行为每个债权人开设账户,办理存款折。开户行收到国库转来的资金后,把资金打入存款折。
债权人凭身份证及《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偿还协议书》(社会化服务的债权人要带资产移交协议书)到区化债办领取存款折。在领取存款折时,属于工程或设备物资欠款的:要出具税票及欠款原件,并出具收据;属于其他借款欠款的,要出具收据(使用财政往来收款收据),并提供借据或欠款原件。区化债办在借据、借条或欠款原件上加盖“普九”债务核销专用章后由区化债办收回。
各债务单位根据区化债办直接支付的“普九”债务金额,向区化债办出具收据,注明债权人名称及债务金额。区化债办将债权人出具的发票或收据及欠条原件等资料退回债务单位。
债权人凭身份证和存款折到银行领取偿债资金。领款时,债权人所带身份证必须与清册上的号码一致,不一致的,银行不得支付。
4、规范账务处理
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偿还债务后,区化债办要督促债务、债权单位及时做好相应账务处理。
债务单位凭《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偿还协议书》、债权人出具的税票或收据、债务单位对区化债办出具的收据,做如下账务处理:
(1)对于账面债务,在相应收入类科目下增设二级明细科目“普九偿债资金”。
借:应付款——债权人名称
贷:收入类科目——普九偿债资金
(2)对于未入账债务,在相应收入类科目下增设二级明细科目“普九偿债资金”,在相应支出类科目下增设二级明细科目“普九偿债支出”。
借:支出类科目——普九偿债支出
贷:收入类科目——普九偿债资金
5、偿债结果公示
各债务单位对区化债办直接偿还的“普九”债务,要将偿债结果在项目学校和债务单位张榜公示,群众有异议的,立即进行调查处理。区化债办在政府网站上也要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公示表格式:
(XX单位)“普九”债务偿债结果公示表
我单位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已经由区化债办直接偿还到债权人,现将偿债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如有异议,欢迎举报。
| 项目名称 | 项目发生时间 | 项目用于学校 | 债务实际余额 | 财政直接支付金额 |
债权人 姓名 |
债权人 地址 |
×××(乡镇财政所电话)
6、整理完善档案
“普九”债务清偿结束后,对所有档案资料分类进行整理归档,区化债办及各乡镇必须对审查偿还的“普九”债务档案重新进行认真梳理审查,查漏补缺。每笔债务必须有债务基本情况、合同、借据、调查材料、工作底稿、询问笔录、债务锁定素等资料。对于未入账债务,必须有经手人、批准人、证明人的相关书面材料。所有材料完备后,由区化债办统一归集入档以备查阅。
(三)整改阶段。(20lO年4月)区化债办在此期间要对上一阶段的资金兑付工作按照化债工作要求组织全面自查,及时规范账务处理,将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对已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和债务人进行回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因不理解化债政策而产生抵触情绪的债权申报人积极做好说服解释工作,确保不出现集体上访事件。
(四)验收阶段。(20lO年5月)兑付工作结束后,区化债办将成立验收工作小组分赴各乡镇对偿债资金兑付情况送行验收,一是依托农村义务教育监管系统和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系统,验收区已审计认定的偿债额度是否足额落实到位;二是检查债务单位账务处理是否完毕,债权人出具的税票或收据、债务单位对区化债办出具的收据是否齐备;三是检查区化债办对“普九”档案资料是否整理归档。待验收结束后,上报市综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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