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
凤政办〔2010〕95号
发文机关:
凤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失效时间:
公开形式:
发布时间:
2010年11月06日
成文时间:
2010年11月03日
有效性:
有效
凤政办〔2010〕95号关于印发《凤泉区村务公开目
凤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fengquan.gov.cn 时间:2010-11-06 17:53 浏览量:
凤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凤泉区村务公开目录》的
通 知
各乡(镇),区直有关单位:
《凤泉区村务公开目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凤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十一月三日
凤泉区村务公开目录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促进勤政廉政建设,保持社会稳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04〕17号文)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我区村务公开目录。
一、村务公开的内容
(一)村委会年度工作目标公开:村干部任期年度工作目标;采取的主要措施;目标完成情况;村民代表会议评议结果。
(二)财务收支公开:财务计划;收入方面(生产经营收入,承包、租赁收入,集体财产处理收入,公益性筹资,其他收入);支出方面(生产性支出和非生产性支出);债权债务;村干部工资和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
(三)计划生育情况公开:生育证审批、发放及收费标准;已婚育龄妇女单月健康检查、避孕节育情况;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及其他处罚情况;对计划生育户的奖励、帮扶情况。
(四)征用土地和宅基地审批公开:国家、各级政府征用土地的数量、土地补偿费、劳动力安置补助费;乡镇企业和农业建设用地中的土地受益和支出情况;申请户名单、理由及原宅基面积;上级主管部门审批、调整和新划宅基地的名单、面积、地点及收费情况。
(五)救灾救济、低保情况、奖售款物公开:政府下拔救灾救济和上级社会奖售款物的项目、数量及低保发放情况;发放原则、条件;确定的发放名单、数量。
(六)集体资产承包、租赁情况公开:集体资产包括企业、林场、农场、渔塘、果园等;集体资产对外承包、租赁情况及招标办法;承包、租赁人姓名,承包基数,期限,费用上交情况。
(七)“热点、难点”问题公开:对某个时期群众普遍关心,涉及村民利益的,影响较大且未列入前述公开内容的问题。
二、村务公开的形式
(1)村民委员会要在本村醒目、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设置固定的村务公开栏和公开台,按要求将公开内容逐项、逐条予以公布。
(2)固定公开栏要按照区统一规格和要求制作,不得任意减少公开项目或内容。
(3)在公开的项目中,公开栏不够用时,要在公开栏旁另行张贴公布,凡无实际内容,应简要注明原因,不得有空白项目。
(4)公开栏版面整洁,书写清晰、规范,版面面积不得少于10平方米,版面中表格和应固定的项目内容用油漆书写。
(5)村务公开栏必须坚固耐用,有防雨防晒设施,有意见箱,有专人管理,定期开箱,按时公布。
(6)公开栏前无妨碍观看的杂物、污水及杂草等。
(7)村务公开内容也可以通过有线广播、闭路电视和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发放公开薄和明白卡等形式辅助公开。
三、村务公开的时间
(一)村委会年度工作目标公开:每年4月10日前,向群众公布年度工作目标;当年7月10日前,经乡镇党委、政府考核后,将每个干部的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第二次公布;次年元月10日前由村民代表会议对每个干部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议,完成情况和评议结果进行第三次公布。
(二)财务收支公开:月财务公布榜每月10日前在公开栏内张贴公布;常规性收支每季度公布一次。4月10日前公开当年1-3月财务收支情况;7月10日前公开1-6月财务收支情况;10月10日,公开当年1-9月财务收支情况;次年1月10日前公开上年全年财务收支情况;专项收支在项目完成后5日内进行公布。
(三)计划生育情况公开:计划生育的全面情况每年公布2次,分别在当年7月10日前和次年元月10日前各公开一次。已婚育龄妇女单月健康检查情况,检查后5日内公开。生育证审批发放情况,要及时公开。
(四)征用土地和宅基地审批公开:征用土地和宅基地审批应随时公开。每年7日10日和次年元月10日前定期公开。
(五)救灾救济、低保情况、奖售款物公开:救灾救济和奖售款物到村后要随时公布。并于当年7月10日前和次年元月10日前进行两次全面公开。
(六)集体资产承包、租赁情况公开:集体资产项目承包、租赁方式、招标办法要及时公开,总体情况原则上7月10日前和次年1月10日前各公开一次,特殊情况随时公开。
(七)“热点、难点”问题公开: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5日内公开,特殊情况随时公开。
四、村务公开的程序
(一)村委会年度工作目标公开:年初由村委会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和主要工作措施---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结合乡(镇)下达的目标管理,具体确定每个村干部的责任目标---上墙公布。
(二)财务收支公开:经办人签字---交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审查签署意见并盖章---由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联签后---报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审核入账---上墙公布。
(三)计划生育情况公开:村计生专干按要求分别造册---交村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审核---村两委会主要干部认定—报乡(镇)计生办审核---上墙公布。
(四)征用土地和宅基地审批公开:年初由村委会根据村庄建设规划和国家有关规定,向上级申报宅基地用地计划,经批准后向全体村民公布宅期地审批发放的条件、标准。公布申请户---村务监督小组对批准名单、位置、面积和收费情况进行审核---经村委会研究(重要事项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乡(镇)、区土地管理部门审批---上墙公布。
(五)救灾救济、低保情况、奖售款物公开:农户提出申请---交村两委会研究决定---首次上墙公布名单---上报乡政府审批---根据审批结果发放到户---把发放情况交村务监督小组审核---上墙公布。
(六)集体资产承包、租赁情况公开:村会计将承包租赁合同所确定的承包、租赁费等有关情况,统一汇总---村务监督小组审核---经村两委会研究(重要事项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上墙公布。
(七)“热点、难点”问题公开:先经过村务监督小组或民主理财小组先行审核,后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进行公开,特殊情况随时公开。
五、村务公开的范围
全区所有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村级组织都要进行村务公开。
六、村务公开的要求
(一)建立完善村级各项制度,保证村务公开长期施行
1、制定、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规章、规范村民行为。
2、制定村干部行为规范、民主评议干部制度、村干部廉政制度等约束村干部的行为。
3、制定村务规范化管理制度、村委会工作制度、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村务公开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具体规范各项村务活动。
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要坚持合法性、民主性、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原则,并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做到简便、明了、实用。
(二)加强对村务公开的监督检查
每年元月、4月、7月份,由区、乡(镇)组织有关部门对上述公开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区、乡(镇)村务公开领导小组进行不定期检查,及时通报情况,对成绩突出的村进行宣传和表彰。对以种种理由不实行村务公开或搞假公开,由乡(镇)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协调各职能部门对其进行审核,必要时由乡(镇)纪委直接介入查处,情节严重的,造成群众集体上访、越级上访,产生恶劣影响的,由其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给予责任人以党纪、政纪处分。
(三)建立村务公开工作档案
1、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名单。
2、“一会两组”成员名单。
3、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档案本(每次公开内容的底稿。)
4、村务公开工作会议和开展情况记录本(包括村务公开领导小组、村民代表会议、村务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4个专门记录本的记录)。
5、民主理财小组和村务监督小组对村务的审核意见。
6、群众提出的有关问题和对问题的答复、处理情况。
7、有关村务公开工作的文件、简报、工作制度等资料。
8、档案要有专人管理,做到规范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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