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
凤政〔2012〕71号
发文机关:
凤泉区人民政府
失效时间:
公开形式:
发布时间:
2012年07月11日
成文时间:
2012年07月09日
有效性:
有效

凤政〔2012〕71号 凤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凤泉区2012年城区防汛工作方案》的通知

凤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fengquan.gov.cn 时间:2012-07-11 18:10 浏览量:

凤政〔2012〕71号

 

凤泉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凤泉区2012年城区防汛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办事处,区直及驻区有关单位:

《凤泉区2012年城区防汛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七月九日

 

 

凤泉区2012年城区防汛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2年防汛工作,确保城区安全度汛,根据《2012年新乡市市区防汛工作方案》和《凤泉区2012年防汛工作方案》,结合我区城区防汛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2年城区防汛工作将继续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突出重点,主动防范,扎实做好各项防汛工作,确保城区安全度汛,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城区防汛工作的领导,搞好城区防汛工作,决定成立城区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副区长李进同志担任,成员由区建设局局长冯世民同志、宝东办事处主任王西忠同志、宝西办事处主任暴向东同志、区公用事业办主任戴永钊同志、市公安局耿黄派出所副所长殷长江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戴永钊兼任。

    三、主要防汛任务及要求

    (一)火电排和铁路排排水沟淤积清运,由宝东办事处、宝西办事处负责,尽快完成排水沟清淤疏浚工作。

    (二)凤泉立交桥、新中大道立交桥排水设施检修,地下道入泵站暗道清淤由建设局负责,遇到雨情,市公安局耿黄派出所要派专人负责,设立标志,保证车辆、行人安全。

    (三)城区排水管网清理和污水泵站设备检修和污水泵站入水口由建设局负责,确保城区排水设施正常运行,并备好水泵等排水设备。

    (四)化纤厂围墙东由化纤厂负责配备水泵,保证锦园路南头雨水泵站路上积水及时抽排。耿庄村南,由新乡监狱、平原监狱负责配备水泵,由宝西办事处负责协调落实。鲁堡原小铁路(节制闸)由树脂厂负责配备水泵,由宝东办事处负责协调落实。汛期时,各责任单位要及时抽排,确保向堤外及时排放内涝积水。

    (五)城区危房由辖区办事处负责检查,督促相关单位维修。

    四、防汛工作的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防汛责任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国家防总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防汛责任制,一是办事处、各单位主管领导一定要提高对防汛工作的认识,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主管防汛的领导一定要熟悉重点区域部位,掌握本辖区本单位防汛设施的状况。二是各办事处各单位都要成立防汛组织,落实防汛工作目标责任制,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层层落实责任目标,确保责任到人,确保一级抓一级,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真正做到“领导、机构、资金、物资、措施、协调”六个到位。

    (二)建立严格的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

    各单位要确保汛期期间24小时值班到位。值班时间为:6月1日—9月30日。遇到情况要及时向上级报告,并动员社会一切力量,争取一切有效措施,把灾害损失减轻到最低限度。防汛期间,各单位要将值班名单报城区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单位值班情况进行抽查。

    (三)落实防汛抢险队伍及防汛物资。

    各责任单位、驻区及区属企业必须抓好各类防汛抢险队伍的组建、编队工作。对自己分管的防汛任务,及防御措施,在出现汛情时,配备好工具,按各自分工上岗到位做好防汛工作。

    根据抗洪抢险需要,必须足额储备各种防汛物料,各级要发动群众组织好社会储备,对储备的各种物资、车辆、工具等,落实好品种、规格、数量、存放地点、并登记造册,对储备的各种防汛物资要实行动态管理,统一调用,严禁乱用、滥用防汛物资。

 

 

 

                                                       二〇一二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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