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
凤政办〔2013〕57号
发文机关:
凤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失效时间:
公开形式:
发布时间:
2013年07月31日
成文时间:
2013年07月25日
有效性:
有效

凤政办〔2013〕57号 凤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泉区实施食品安全放心主食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凤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fengquan.gov.cn 时间:2013-07-31 11:21 浏览量:
凤政办〔2013〕57号
 
 
凤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凤泉区实施食品安全放心主食工程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区直及驻区有关单位:
《凤泉区实施食品安全放心主食工程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凤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25日

凤泉区实施食品安全放心主食工程
工  作  方  案
 
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快主食产业化和现代化进程,强力实施食品安全放心主食工程,全面提升我区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按照《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实施食品安全放心主食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2013〕8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让全区人民吃上放心主食为目标,按照“安全、优质、营养”的原则,在全区范围内重点开展面粉、食用植物油、大米以及馒头、面条、速冻食品、油条、方便米面食品等品种的行业综合治理和达标创优工作。坚持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分工负责与密切配合相结合、专项治理与日常工作相结合、打击伪劣与服务产业发展相结合,突出工作重点,把握关键环节,加大监管力度,建立从储运、加工到成品包装、销售等各环节一体化的主食质量安全体系,不断提升主食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消费信心,努力开创我区食品安全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一)主食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主食食品安全水平明显提升。主食食品产品合格率均达到95%以上。
(二)确保粮油原料安全,库存粮油无霉变、无虫害。
(三)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问题得到有效控制,面及面制主食产品中不得检出氧化苯甲酰等违禁物质,油条等油炸食品中铝含量符合国家标准,米制主食食品金属元素含量不超过相关标准。
(四)食用植物油品质稳步提升,黄曲霉毒素、溶剂残留含量不超过国家标准,“地沟油”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五)人民群众对主食食品的消费满意度明显提升。
(六)支持创建一批食品安全放心主食工程达标(示范)单位(企业、店、市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消费信心,进一步提升我区食品安全水平。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库存原粮管理。按照“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进一步加大机械通风、电子检测、环流熏蒸、充氮气等技术应用力度,积极应用低温储粮、生态储粮和绿色储粮技术,提高科学保粮水平。重点加大对简易仓和露天存粮的巡查力度,强化储粮化学药剂采购、使用、报废处理等各环节的管理。(责任单位:宝东办事处、大块镇、新乡北站国家粮食储备库、新乡市大块河南省粮食储备库)
(二)整顿和规范主食食品加工行为。加强对面及面制品、速冻食品、植物油等加工企业的监管,增加抽检频次,提高抽查覆盖率。以严格食品添加剂管理为重点,对主食生产企业和面粉添加剂生产企业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强化主食食品出厂检验,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建立主食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推进主食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主食食品产业政策,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项目不予审批、不予支持。(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凤泉分局)
(三)规范主食食品市场经营秩序。加强集贸市场、商场超区鲜湿面条市场抽检工作,确保质量安全。加大对流通环节主食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全面清理规范主食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督促经营主体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严把主食食品市场进货关、销售关、退市关。(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凤泉分局)
(四)规范餐饮单位、食堂主食食品采购和使用行为。重点检查粮油主食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登记制度落实情况,严厉查处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采购、使用证照不全或未经检验合格的主食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大型集体食堂原料采购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区教文体局)
(五)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行为。以面粉、面条中非法添加增白剂、保鲜剂和油条(饼)中过量使用膨松剂为重点,开展主食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集中整治,加大市场抽检力度,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对涉及刑事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部门,依法严惩。(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市质监局凤泉分局、市工商局凤泉分局、市公安局耿黄分局、市公安局大块分局、各乡镇、办事处)
(六)深化“地沟油”整治工作。加强对食用油加工、分装企业的检查,对存在违法加工或添加餐厨废弃油脂行为的企业要立即吊销生产许可。强化对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特别是散装食用油批发零售单位的巡查监管,加强集体食堂、小餐饮、火锅店食用油来源查验。全面清理取缔从事“地沟油”粗炼加工、存贮转运的黑作坊、黑窝点,严厉打击涉嫌“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市公安局耿黄分局、市公安局大块分局、市质监局凤泉分局、市工商局凤泉分局、区卫生局、各乡镇、办事处)
(七)开展达标创优活动。在治理整顿的基础上,加强服务指导,制定相关标准,创建一批食品安全放心主食工程示范(达标)单位(企业、店、市场),并实行动态管理。(责任单位:区食安办、各乡镇、办事处、区卫生局、市工商局凤泉分局、市质监局凤泉分局)
四、工作安排
食品安全放心主食工程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6月17日—7月20日)
1.举行凤泉区食品安全放心主食工程启动仪式。
2.在电视台、网站等媒体上宣传食品安全放心主食工程主要内容,调动人民群众关心和支持食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放心主食工程实施方案(包括与上年度可比的量化工作目标、具体工作措施及达标创优活动标准等),于2013年7月31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区食安办。
(二)第二阶段:集中治理整顿阶段(2013年7月21日—2014年1月15日)
1.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确定的目标、重点、进度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明确工作责任,全面开展工作。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增加抽检频次,采取有力措施,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2.每月底前,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向区食安办书面报送一次当月工作进展情况。区食安办将以适当形式,及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加强对各有关部门的督导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3.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集中治理整顿阶段工作总结。区食安办将通过综合抽检、实地检查、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
(三)第三阶段:深化治理整顿和达标创优阶段(2014年1月16日—2014年5月10日)
1.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针对集中治理整顿阶段发现的问题,指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各项措施,提高食品安全水平。同时,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不断巩固和深化整治效果。
2.全面开展达标创优活动。对符合标准的生产经营单位,经区级主管部门和区政府食安办审核、推荐,市政府食安办审核,由市级主管部门分类授予新乡市食品安全放心主食工程达标单位(企业、店、市场)称号;报省政府食安办审核后,由省级主管部门分类授予河南省食品安全放心主食工程示范单位(企业、店、市场)称号,并加强监督指导,实行动态管理。
3.组织开展实施食品安全放心主食工程总结表彰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食品安全放心主食工程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成立凤泉区实施食品安全放心主食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食安办,具体负责食品安全放心主食工程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各乡(镇)、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要尽快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认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强化推进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强化工作责任,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得力、责任到人,对于工作不力、出现较大失误、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较大损害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二)注重协作,形成合力。实施食品安全放心主食工程点多、面广,任务繁重,各责任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真正形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区食安办要加强综合协调,建立定期会商制度,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精神,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三)加强督导,严格考核。区食安办要加强综合协调,强化监督检查,认真组织开展综合抽检和考核评价工作。工作进展情况及考核评价结果要及时上报区政府。要将考核评价结果纳入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评体系,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区政府将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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