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改委2015年以前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凤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fengquan.gov.cn 时间:2016-04-28 10:37 浏览量: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1 处罚类别2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3 (工商登记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备注
新凤发改价处(2013)2号 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罚款 超标准收取数字化摄影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12条、39条;省发改委、豫发改法规(2009)1309号规定。 新乡市凤泉区人民医院   41717518-0       张广平 没收违法所得1392元人民币,罚款608元人民币。 2013-12-02 新乡市凤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0 410704 2016-04-20  
新凤发改价处(2014)1号 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违规收取环境监测费 《河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第三十二条 新乡市凤泉区环保局   41717519-9       秦文秀 没收违法所得12530元人民币 2014-08-28 新乡市凤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0 410704 2016-04-20  
新凤发改价处(2014)2号 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超标准收取预防性体检费及自立项目收取工本费 《河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第三十二条 新乡市凤泉区卫生局   00553491-7       李恒春 没收违法所得40925元人民币 2014-12-11 新乡市凤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0 410704 2016-04-20  
新凤发改价处(2013)1号 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罚款 超标准收取预防性体检费 《河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省发改委豫发改法规(2009)1309号规定 新乡市凤泉区卫生局   00553491-7       梁胜利 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合计为50000元人民币 2013-07-19 新乡市凤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0 410704 2016-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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