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
凤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fengquan.gov.cn 时间:2022-05-24 15:48 浏览量:
部门名称:新乡市凤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负责人:张勇
办公电话:0373-3096373
办公地址:凤泉区耿黄大道西段路北
邮 编: 453003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市场秩序监督管理股、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股、药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运行、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安全、保密、机要、档案、信访、平安建设、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综合性会议承办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工作;指导社团工作;组织协调全区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承担协调推进全区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综合分析和市场环境评价;拟订全区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并指导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负责新闻宣传、新闻发布、舆情监测和分析处置工作。
负责全局思想政治教育和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全局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和外事工作;组织推进基层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全局评比表彰及优抚工作;承担工青妇、计划生育工作;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考察管理干部;协助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勤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拟订全局财务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专项资金分配、票据管理、执法装备和基本建设等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承担罚没款的收缴入库、基本建设资金使用、国有资产管理和行政事业经费预决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
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实施规范自由裁量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和法制审核等相关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听证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拟订全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查处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组织查办、督查督办具有全区性影响的案件;统筹协调跨部门执法工作;指导全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案件信息综合统计管理工作拟订全区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组织实施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管理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及信用修复的协调联系工作;组织实施对市场主体“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跨部门联合抽查的协调工作。
(三)行政审批股:
负责拟订和实施本部门行政审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及审批标准;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许可、审批、服务及相关事项的备案、确认等工作;具体负责企业及分支机构登记(设立、变更、注销)、公司股权质押登记、业专业合作社及分支机构登记(设立、变更、注销)、动产抵押记、广告发布登记、特种设备使用登记、食品加工小作坊许可、小经营店许可、食品经营许可、小摊贩备案等事项;负责本级审批办事窗口的日常管理工作,对本系统窗口业务工作进行指导;负责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
贯彻落实上级非公经济发展与管理的相关政策措施;促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发展,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完善全区小微企业名录;在区委组织部指导下,指导全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四)市场秩序监督管理股:
负责规范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动产抵押登记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市场诚信经营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开展有关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和平安市场创建等工作。
拟订全区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开展有关服务和产品的消费维权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负责全区消费环境建设和消费评价工作;负责协助“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打造服务社会的品牌窗口,构建消费维权的枢纽平台;指导区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拟订全区反不正当竞争、直销市场监管、禁止传销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配合上级机关做好反垄断执法相关工作。
拟订全区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监测全区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指导全区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拟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建设知识产权强区的政策规划;协调指导区域和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拟定实施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和转化运用的政策措施。承担全区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与监管工作。指导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申请的审查、确权相关前置服务工作。承担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拟订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作。牵头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协调和执法协作机制。承担指导全区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保护及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等官方标志保护工作。组织指导知识产权预警和涉外保护工作。
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协调全区网络市场行政执法;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
拟订全区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全区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五)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
拟订推进质量强区战略和完善质量激励制度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全区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组织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全区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组织全区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承担区质量强区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拟订全区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品质量区级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监督和专业性监督;承担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组织实施国家认证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落实国家认证行业发展规划;统一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全区认证认可工作,规范认证认可活动;协助查处认证违法行为。
拟订全区标准化规划、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组织开展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组织开展标准化国际、区域合作和采用国际标准工作;协助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等重大违法行为;管理全区商品条码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依法监管全区计量器具;规范和监督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监督管理计量检定机构;
配合开展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计量合格确认工作,引导和帮助企业建立完善计量检测体系。
(六)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拟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指导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管理全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
(七)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股:
分析掌握全区生产领域食品(含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安全形势,组织实施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全区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开展全区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
分析掌握全区流通领域食品(含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和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组织实施全区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和餐饮服务安全保障工作。
拟订全区食品监督抽检制度、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召回。
拟订推进全区食品安全战略的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指导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牵头组织全区食品安全事故调查;负责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承担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药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负责药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监督和指导实施药品质量管理规范、分类管理制度以及化妆品监督管理有关法规、政策,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处理措施;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评价、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及安全风险评估,组织实施药品、化妆品问题产品召回的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医疗器械问题产品召回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
拟订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核查、处置、召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