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局介绍
凤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fengquan.gov.cn 时间:2025-12-31 17:39 浏览量:
机构名称:凤泉区农业农村局
局 长:张丽
办公地址:宝山大道131号
办公电话:0373-7039598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主要职责:
(一)负责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农业、畜牧业、林业、渔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制定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方面的具体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订全区农业、畜牧业、林业、渔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监督实施。
(三)负责农业技术的专业培训、宣传、普及等,提供农业技术及农产品市场信息,为上级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指导农业生产。
(四)负责指导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参与研究制订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调查、动态监测。
(五)承担参与制订垒区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及产业结构政策和产业区域政策;研究制订全区农村经济结构方案,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农业承包合同管理,负责对农业承包合同纠纷进行调解、仲裁;负责协调农村内部各种经济利益关系。
(七)负责区域内种子、农药、化肥、饲料、兽药等农资市场的监管,负责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
(八)负责农业科技推广普及工作,有计划地组织农业科技情况、科技人才、科技信息的交流活动以及农村科技组织建设。
(九)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一)凤泉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1.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机械化农业生产、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农机机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农机化生产和抗灾救灾的联系 工作,指导农机化试点工作。
2.负责本区农机安全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全区拖拉机、收割机牌证核发和驾驶、操作人员的培训、考试、考核和证件发放工作。
3.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规划技术咨询;承担高标准农田建设现场技术指导;配合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技术培训;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综合评价。
4.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及土地经营权流转政策咨询、合同签 订业务、指导业务培训服务;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经营指导服务等。
5. 负责辖区范围内土壤肥料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全 区科学施肥技术指导、咨询、试验、示范与推广以及有机肥技术 推广应用;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做好肥料技术服务等相关工作。
6.负责调查农作物病虫草动态,制定防治方案,开展防治 技术指导;负责新农药、药械的试验、示范、推广;进行农药需 求预测;推广应用植保新技术,组织技术培训;负责农业植物检 疫技术服务工作。
7.负责辖区内畜产品、兽药和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检验、委托检验、仲裁检验和复核检验的技术服务工作;负责畜 产品、兽药和饲料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负责制订并实施畜产品药物残留监控计划;负责畜产品、兽药和饲料产品质量安全方 面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
8.负责全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负责《动物防疫法》的宣 传、贯彻与实施;负责防疫消毒和消毒火源工作的指导。
9.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扶贫工作的方针、政策 和工作部署;负责全区扶贫信息和大数据平台建设工作;负责全区贫困人口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工作等。
10. 完成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凤泉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1.组织实施动物计划免疫、强制免疫,负责动物免疫所需疫苗、免疫证、免疫耳标和免疫台帐的领取、管理、发放、记录;负责辖区内的动物及其产品的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检疫合格证明的填写、出具;负责辖区内的动物及其动物产品的生产、加工、 仓储、销售、运输等环节的卫生检查;负责辖区内动物疫病检测、动物疫病疫情统计报告;组织实施动物疫情扑灭和消毒灭源工作;负责辖区内规模化饲养企业、动物产品加工企业动物防疫工作的 日常管理;负责对辖区内有关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宣传;负责对辖区内的执业兽医、动物疾病诊疗以及种畜禽的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村级动物防疫员的考核、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
2. 完成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