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环审(2015)008号 新乡市凤泉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新乡瑞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0t精密汽车零部件项目环境
凤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fengquan.gov.cn 时间:2015-12-26 10:56 浏览量:
新乡瑞新金属制造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由新乡市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新乡瑞新金属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0000t精密汽车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表》结论,原则批准该《报告表》,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防治污染措施建设。
二、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投资,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成运营时,外排污染物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
2、废气:中频电炉烟尘采用集气罩收集、经袋式除尘器过滤治理,确保排放浓度能够达到(GB9078-1996)表2熔化炉二级烟尘的标准要求。旧砂再生阶段粉、尘抛丸粉尘进入袋式除尘器内治理以及以上三工段处理后粉尘共用排气筒确保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标准。搅拌、打箱、打磨产生粉尘确保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厂界浓度限值。
3、噪声:噪声设备经减震、隔音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生产过程产生的固废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妥善处置,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进行控制。能回用的回用生产,不符合回用标准的作为建材出售。
四、项目建成后须向我局申请试生产;试生产三个月内经我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该项目由凤泉区环境监察大队负责监管。
五、本批复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如项目逾期开工建设,其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公 章
经办人: 201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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