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环审(2015)022号 新乡市凤泉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新乡市隆昌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200台数控机械设备项目环境影响评

凤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fengquan.gov.cn 时间:2015-12-26 11:18 浏览量:
新乡市隆昌机械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由新乡市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新乡市隆昌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200台数控机械设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表》结论,原则批准该《报告表》,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防治污染措施建设。
二、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投资,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成运营时,外排污染物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
2、废气:中频电炉熔化金属产生的烟(粉)尘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确保烟尘排放能够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标准要求;
树脂砂再生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抛丸清理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确保上述废气排放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
加装强制通风装置,加强车间通风换气,确保浇铸废气排放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甲醛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采取车间洒水保湿等措施,确保无组织排放粉尘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对钻床机、破碎机等产生噪声设备,经采取减震措施、厂房密闭隔音以及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生产过程产生的固废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妥善处置,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进行控制。熔化废渣、烟(粉)尘和废炉衬收集作为建材出售,边角料收集后回炉重新利用。
四、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米。
五、本批复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如项目逾期开工建设,其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经办人:                                          公   章
                                                   201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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