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就业方面的政策、措施

凤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fengquan.gov.cn 时间:2015-12-05 16:11 浏览量:

1.2008年1月1日,国家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力。国家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扶持中小企业,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
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
措施:就业专项资金正在上述项目中实施。
2.2009年5月1日,河南省颁布实施《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措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调整经济结构,安排政府投资和确定重大建设项目时,应充分发挥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带动和扩大就业的作用,增加就业岗位。
凤泉区政府非常重视扩大就业工作,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现已建成了产业集聚区,入驻企业20余个,提供就业岗位3000余个。
3.2015年4月,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河南省人民政府2015年8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5}59号)文件主要内容是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帮扶困难人员就业、强化就业创业服务、扩大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政策运用范围等。
我区已认定了10家用人单位为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就业见习单位进行岗位实习,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对符合条件自主创业人员发放政府贴息的小额贷款,对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和被用人单位招用,并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均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按照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新乡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就业{2014}19号)精神,离校3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不限户籍)和毕业年度的高校生,进入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进行岗位实习,时间为3至12个月,政府给予见习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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