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信用系列示范典型评选活动的通知
凤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fengquan.gov.cn 时间:2018-09-25 17:55 浏览量:
为贯彻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树立“诚信为本、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理念,营造诚实的社会环境,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发改委、人行新乡市中心支行决定联合开展诚信示范主题实践活动,在我区推荐评选诚信示范单位10家、诚信示范企业10家、诚信商户标兵10家、诚信公民标兵10名、诚信示范街1个,欢迎广大企业、商户、群众积极参与。
一、参选标准:
(一)诚信示范单位
1.各项工作考核优秀,单位近3年无重大违法案件;
2.有健全的信用管理制度和行业信用建设规范;
3.在信用信息归集、应用、联合奖惩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4.在引导信用市场需求、推进诚信文化建设、诚信宣传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5.单位和单位主要领导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诚信示范企业
1.证照齐全,成立3年以上;
2.生产经营状况和管理水平处于同行业前列;
3.产品质量、服务、创新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处于同行业前列;
4.企业法人及高管人员信誉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和不诚信行为;
5.无重大违法行为,无被列入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等重大失信行为;
6.企业诚信建设方面有特点;
7.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三)诚信商户标兵
1.证照齐全、合法有效、证照明示、依法经营;
2.文明服务、热情待客、保质保量,不诈不哄;
3.服从管理、遵纪守法、公平竞争、照章纳税;
4.以诚为本,恪守商业道德,信守服务承诺;
5.经营场所洁净、整齐美观、商品摆放有序;
6.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和文明市场创建活活动,
7.致富思源、扶贫济困,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8.近3年来在市场监管部门无行政处罚记录,在司法机关无违法记录。
(四)诚信公民标兵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恪尽职守,文明礼貌,保护环境,尊重科学;
2.以信立家,尊老爱幼,邻里融洽,弘扬正气,遵纪守法;
3.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享有较高的信誉,无不良记录;
4.热爱自己从事的职业,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
5.在讲信用、守信誉方面有值得推广的事例或在信用建设工作有一定贡献。
(五)诚信示范街
1.经营经商秩序良好,管理规范;
2.无重大违法行为,无被列入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等重大失信行为;
3.无重大假冒伪劣案件;
4.无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5.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6.落实诚信建设任务。
二、参选办法:
评选坚持公开、公平、社会广泛参与、慎重推荐原则,由符合评选要求的主体自行申报,填写信用示范评选活动申报表及主要事迹材料(1000—1500字)一式5份(纸质附电子文档),报相应主管部门,或者将电子版发至相应主管部门邮箱。
“诚信示范单位”主管部门为“区发改委”,联系人:朱广昌,电话:3918178 ,邮箱:fengquanqufagaiwei@126.com;
“诚信示范企业”主管部门为“区科工信委”,联系人:候紫婷,电话:7061007,邮箱:fqqgxj@126.com ;
“诚信商户标兵”主管部门为“区工商局”,联系人:茹庆顺,电话:13782518921,邮箱:fqgsjbgs@163.com;
“诚信公民标兵”主管部门为“区文明办”,联系人:毛旭强,电话:7018818,邮箱:fqqwmb8269@163.com;
“诚信示范街”主管部门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三、活动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2日
附件:
信用示范评选活动申报表
2018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