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政办〔2018〕35号凤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泉区“平台之外无审批”实施方案和凤泉区政务服务“一次办妥”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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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政办〔2018〕35号
凤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凤泉区“平台之外无审批”实施方案和凤泉区政务服务“一次办妥”实施方案的通 知
各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凤泉区“平台之外无审批”实施方案》、《凤泉区政务服务“一次办妥”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凤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5日
凤泉区“平台之外无审批”实施方案
根据《河南省“平台之外无审批”实施方案》(豫政务〔2018〕1号)、《新乡市2018年“互联网+政务运行”工作方案》(新政办明电〔2018〕138号)和《新乡市“平台之外无审批”实施方案和新乡市政务服务“一次办妥”实施方案》(新政务〔2018〕1号)等文件安排,为加快推进非涉密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在线办理,推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应用,实现“平台之外无审批”,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
“平台之外无审批”是指所有非涉密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通过河南省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统一集中提供政务服务,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全程监察”。“平台”指河南省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包括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及已经接入省平台的新乡市网上政务服务分平台。“平台之外无审批”,就是要求全区各级政务部门,在面向社会办理非涉密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时,必须通过“平台”办理,实现从受理申请到办理完成全过程网上留痕和在线监察。实行“平台之外无审批”是我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放管服”改革推向纵深的关键环节,是加快建设政务运行智能化城市的重要举措,对持续转变政府职能和作风,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打造优良营商环境,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改革获得感具有重要意义。
(二)工作思路
按照“上一张网、办所有事”的基本原则,以提高行政效能为目标,以行政权力事项清单为基础,依托河南省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及我区网上政务服务分平台,推动线上线下全面深度融合、服务标准一致、信息实时同步,全面实现非涉密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的在线办理,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建设政务运行智能化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三)工作目标
区级先行,乡(镇)、街道跟进,分类实施,压茬推进。2018年6月底前,全市、全区全面实现“平台之外无审批”。
(四)范围路径
实施范围:全区具有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的政务部门。
实施事项:经区机构编制部门审核、政府法制部门审查,并进入到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行政权力事项库的区、乡(镇)、街道所有非涉密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
实现路径:
1.具有审批服务事项的部门业务信息系统接入“平台”,使申请人可自行登录“平台”申请办理事项,审批服务部门直接在网上受理并将办理结果从网上告知申请人。
2.区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具有审批服务事项的部门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及乡(镇)、街道实体政务服务便民大厅的业务信息系统接入“平台”,使申请人通过实体政务大厅办理的事项可以在“平台”上实现全程查询和在线监察。
二、实施步骤
(一)区政府相关部门
2018年6月20日前,非涉密投资项目审批事项以及其他所有非涉密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100%在线办理。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委、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政府有关部门
(二)各乡(镇)、街道
1.2018年6月30日前,非涉密投资项目审批事项100%在线办理。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2018年6月30日前,非涉密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100%在线办理。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配套措施
(一)推动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深度融合
2018年6月15日前,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省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技术架构要求,完成对各自业务信息系统的改造提升,并统一接入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新乡市政务服务分平台及区政务服务分平台。实现线上线下行政权力事项办理服务标准一致、信息实时同步、全程在线监察。
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建立行政权力事项办理结果公示机制
通过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区政府门户网站,实时向社会公开全区各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办理情况,公开内容包括办事代码、事项名称、责任部门、办理状态、办理结果等不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方便申请人查询和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
(三)建立在线办件监察机制
加强内部监督,通过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监察系统对事项办理进行全过程监察,对不及时受理、未按期办结、群众不满意等重点问题,由区行政服务中心进行查处。对在“平台”之外办理的非涉密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区督查室会同区行政服务中心将对相关部门进行跟踪问效。咨询投诉窗口设在中心办事大厅咨询台,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区督查室、区行政服务中心
(四)建立在线办件情况通报机制
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设立办件情况通报窗口,实时汇总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行政权力事项办件情况。实行“周通报、月督导”制度,每周对全区办件情况进行通报,每月对在线办理率、按时办结率低的部门和乡(镇)、街道进行督导。
责任单位:区督查室、区行政服务中心、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制度
区行政服务中心会同区政府督查室研究制定全区政务服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依据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行政权力事项库,随机抽查各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在“平台”上办理情况,杜绝“平台”之外的审批;随机抽查行政权力事项在线全程办理情况,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标准一致、按时办结、信息公开。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通过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
责任单位:区督查室、区行政服务中心,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建立事项清单动态更新机制
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根据简政放权、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及时按程序调整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并按照省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行政权力流程规范,对行政权力事项库进行更新。各乡(镇)、街道行政权力事项库要与省、市、区行政权力事项库保持数据同步,形成全省统一的行政权力事项库。
责任单位:区编办、区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七)建立平台应用情况定期会商制度
省市区三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运营单位与已接入平台的各部门建立定期会商制度,针对群众和部门经办人员反映的办事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深度沟通会商,持续优化网上服务业务流程,解决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应用中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委、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区发改委负责总体设计、统筹协调和技术支撑。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行“平台之外无审批”的重要意义,细化责任清单和具体责任人,做好部门政务信息系统与平台对接的技术保障,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二)强化考核监督。“平台之外无审批”是“互联网+政务运行”工作的重要内容,将纳入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绩效考评范围,列入重点考核事项。区政府督查室负责开展专项督查督导,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借助报刊、广电、新媒体等传播渠道,广泛宣传“平台之外无审批”,及时准确发布政务服务信息和政策法规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发挥媒体监督作用,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提高“平台之外无审批”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认同感。
凤泉区政务服务“一次办妥”实施方案
根据《河南省政务服务“一次办妥”工作方案》(豫政务〔2018〕1号)、《新乡市2018年“互联网+政务运行”工作方案》(新政办明电〔2018〕138号)和《新乡市“平台之外无审批”实施方案和新乡市政务服务“一次办妥”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务〔2018〕1号)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次办妥”,全面提升我区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一次办妥”是指通过拓宽服务渠道、优化办理流程、整合政务资源、共享部门数据、融合线上线下、借助新兴手段等多种方式,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时,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情况下,在实体政务服务大厅或网上申请,从受理申请到送达办理结果,全过程只需申请人到政务部门(或政务服务大厅)“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法律法规规定的听证、现场勘察、评估评审等环节不计入跑腿次数),并在省、市、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上全程留痕,方便申请人查看和在线监察。“一次办妥”事项包含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应用类便民服务事项。“一次办妥”是提升政务服务用户体验,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的重要举措,对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工作思路。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政务服务“一次办妥”的标准和要求,以增强群众和企业获得感为根本出发点,以切实提升用户体验为核心,以“减环节、优流程、砍材料、压时限”为着力点,从与群众和企业关系最紧密的 领域和事项着手,全面梳理“一次办妥”事项清单,鼓励先行先试,依托省、市、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创新政务服务方式,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实体政务服务大厅一窗集中受理,到2018年年底,初步实现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的事项“一次办妥”,大幅提升政府办事效率,最大程度利企便民,为政务运行智能化城市建设,打造服务型政府提供有力支撑。
(三)实施范围。具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政府部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工作目标。按照“成熟一批、实施一批、压茬推进”的原则,每季度公布一批“一次办妥”事项清单,2018年6月底前,一批办件量大、涉及面广的重点事项“一次办妥”率先实现突破;2018年12月底前,列入清单的事项100%实现“一次办妥”。
二、实施步骤
(一)开展试点阶段(2018年6月底前完成)。选择部分改革意愿强、基础条件好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政府部门,创新工作模式和方法,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先行开展“一次办妥”试点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全面推行“一次办妥”提供借鉴。全区将工商局、民政局、人社局、食药监局、城建委、环保局、安监局、教科文体局等部门作为试点单位,先行开展试点工作。
(二)全面推行阶段(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按照重点任务要求,扎实开展“一次办妥”事项清单梳理、办事流程优化精简、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梳理、政务数据共享交换、线上线下融合对接等相关工作,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和单位的成功经验做法,2018年7月底前,全面启动政务服务“一次办妥”工作,12月底前清单内事项全部完成。
三、重点任务
(一)梳理“一次办妥”事项清单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政府各部门按照“一次办妥”的标准和要求,优先选择办件量大、企业和群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应用类便民服务事项,梳理形成一批能够实现“一次办妥”的事项清单,明确支撑“一次办妥”的政务数据共享交换需求,
时限要求:2018年6月底前梳理报送第二批清单,8月底前梳理报送第三批清单。
责任单位:区编办、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优化“一次办妥”办事流程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按照“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的要求和政务服务“一次办妥”的标准,围绕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等任务,重新梳理再造行政权力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办事流程,加快政务数据共享交换,推广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端推送、快递送达等新型政务服务,推出更多“一次办妥”事项。涉及多个部门联合办理的事项,由事项所属部门牵头建立部门间联动协同机制,提出流程优化再造和数据共享方案。围绕企业、群众办一件事只跑一趟,开展涉及多个部门、多个事项的政务服务“一次办妥”创新试点。
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1.推进各部门业务信息系统与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对接。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升级改造“一次办妥”事项对应的业务信息系统,并实现与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对接,为“外网受理、内网办理、数据共享、全程公开、在线监管”提供支撑。
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推进各部门业务信息系统纵向贯通。区政府各部门牵头,充分利用全区统一的电子政务外网和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打通部门纵向业务信息系统,能通过网端推送、快递送达上一级的,不得要求申请人到上一级办理。
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3.推进全区网上政务服务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用户管理。按照省、市、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标准规范,2018年6月底前,各部门完成本级政务信息系统用户中心改造,实现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用户管理,为全市“一网通办”提供支撑。
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4.建设全区网上政务服务统一支付平台。2018年9月底前,建成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统一支付系统,并与区财政局非税缴费系统完成融合对接,实现与主要第三方支付的互认互通,为办事群众和企业提供可选择的多元化缴费支付方式。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地税局、区金融办等有关部门
5.推进申报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最大程度减少纸质材料和证照的使用。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申请人必须到现场办理,2018年年底前,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在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开通网上办事,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50%以上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达到“三星级”(网上申请、办结核验)以上标准,30%以上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达到“四星级”(除证照寄递环节外,全程网上办理)标准,网上申请的办件比例大幅提升。开展网上监督评价、办理进度和结果实时查询。
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推动“一次办妥”事项数据共享
1.建设完善人口基础信息库、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和电子证照信息库,“一次办妥”事项所需人口、法人等基础数据依托市统一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率先实现在各级各部门间共享交换、有效使用。凡有牵涉到我区的此项工作,由相关责任单位积极配合,协调解决。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卫计委、区工商局、区民政局、区编办、区发改委、区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安局耿黄分局、市公安局大块分局等有关部门
2.推动政务数据共享交换。按照《河南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豫政办〔2018〕2号)要求,制定数据共享部门责任清单,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根据“一次办妥”事项数据共享需求,完成相关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编制、审核录入和数据挂接,并通过区统一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一次办妥”事项所需数据跨部门、跨层级按需共享交换。凡是能通过平台共享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数据权限在国家部委、省直或市直部门的,由相关区级单位负责争取推动共享工作。
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和电子印章管理有关规定,依托省、市、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2018年6月底前建成统一的电子印章管理体系,具备全区电子政务系统电子印章的制发、授权、应用、管理等功能,实现与各级各部门已有电子印章系统的互认互验,确保电子印章使用的真实性、安全性、合法性与便捷性。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市公安局耿黄分局、市公安局大块分局等有关部门
(五)完善工作管理制度与规范
1.制定《凤泉区电子证照应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电子证照法律效力。
时限要求:2018年6月15日前完成。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
2.待市级统一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成后,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我区统一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共享和使用数据的相关规范。
时限要求:2018年6月15日前完成。
责任单位:区信息中心
3.制定《凤泉区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电子印章法律效力,为电子申请材料和电子证照推广应用提供印章支持。
时限要求:2018年7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
4.制定《凤泉区电子档案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电子文件管理,明确电子档案法律效力。
时限要求:2018年7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档案局
(六)强化线上线下融合对接
1.加强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建设。推进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审批业务相关或互为前置审批的审批部门探索将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避免群众在不同部门之间来回奔波。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事项,建立部门联办机制,探索推行全程代办制。加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便民服务网点建设,完善服务体系,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2.按照“统一用户管理、统一受理号码、全程在线监管”的要求,2018年6月15日前完成实体政务服务大厅业务信息系统改造并与市、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对接融合,做到“标准一致、无缝衔接、合一通办、信息同步”,为“一次办妥”事项线上线下服务标准一致提供支撑。合理布局、有序推广自助服务终端、社会化代办网点,推动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向基层延伸。
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3.建立线上线下统一的办事指南发布机制。政务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及其他渠道发布的办事指南信息要与政府门户网站和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加快推进“12345”市民服务热线和各部门服务热线的对接,实现各类行政权力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都可通过服务热线解答或引导网上查询办理,并接受投诉举报和监督。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政府各有关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4.创新开展“网上预审”“邮寄送达”等服务。鼓励各部门开通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预约、预审”功能,并实现与实体政务服务大厅的无缝对接。充分发挥邮政快递在实施“一次办妥”中的作用,开通“快递接件受理”“快递办件送达”等服务,在办事申请、结果送达等环节,为申请人提供多样选择,最大程度减少群众和企业跑腿次数。
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一次办妥”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和具体责任人,确保“一次办妥”任务按时完成。区编办、区政府法制办、区行政服务中心牵头负责推进“一次办妥”过程中涉及的行政权力事项取消和调整、申请材料精简等方面的审核工作。区发改委负责统筹协调和平台技术支撑,推动投资项目审批“一次办妥”。区财政局牵头负责非税缴费系统建设及与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统一支付系统对接。市公安局耿黄分局、市公安局大块分局负责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及人口相关数据共享交换工作。区人社局牵头负责社保、职业资格等领域的数据共享。区工商局负责法人基础信息库建设及法人相关数据共享工作。区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本单位“一次办妥”改革工作,并加强对本系统相关工作的督促指导。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地区“一次办妥”改革推进工作。
(二)强化考核监督。将政务服务“一次办妥”改革纳入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年度考核范围。依托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立“一次办妥”事项办理结果公示机制,在不泄露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情况下,实时向社会公开各部门“一次办妥”事项办理情况,方便群众查询和公众监督。落实“周通报、月督导”制度,区督查室每周通报“一次办妥”工作进展情况,并适时组织区有关部门开展工作评估评价,视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也要建立相应的考核督查机制,强化制度刚性约束,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等众多渠道广泛宣传政务服务“一次办妥”工作,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和政策法规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提高“一次办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群众认同度。
(四)加强技术支撑。区信息中心、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运营公司、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建设运营公司以及区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围绕“一次办妥”需求,做好服务平台和业务信息系统的改造升级与技术保障工作。要加强上下联动和及时沟通,确保对政务部门和群众企业的需求“有问必答、有求必应”。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负责做好本单位政务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的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