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双星品牌鞋正品店铺项目申请电商扶贫专项补贴的公示

凤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fengquan.gov.cn 时间:2019-06-28 10:03 浏览量:

关于双星品牌鞋正品店铺项目申请电商扶贫

专项补贴的公示

    

 张*,男,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大块镇东招民庄村民,系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证号41072********0511。该户主2015年8月份于淘宝网创建双星品牌鞋正品店铺,代销双星鞋。2015年11月至2019年5月,累计销售鞋量2892双,单价88元/双,营业额共计254496元。

根据《凤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泉区农村电商扶贫奖补实施办法>的通知》(凤政办【2017】70号)文件第九条规定,对开设网店贫困村群众、贫困户,网店正常经营三个月以上,且交易量300单以上,平均每单不少于20元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奖励。该贫困户2015年11月至2019年5月,累计经营时间、交易量、销售单价均符合上述要求。根据评估意见,经区商务局研究,初步确定拟支持大块镇东庄村双星品牌鞋正品店铺项目申请资金补贴,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区商务局反映。

公示内容:大块镇东庄村双星品牌鞋正品店铺(张胜)项目给予电商扶贫专项补贴,拟补贴金额5000元。

 公示时间:2019年62878

 联系电话:0373—3918230

                                凤泉区商务局

                              2019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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