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泉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帮扶对象家庭学生省定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通知
凤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fengquan.gov.cn 时间:2024-02-28 14:56 浏览量:
局属各中小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财〔2017〕441号)、《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教财〔2019〕84号)、《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认定和资助资金发放工作中若干问题的意见》(豫教财〔2019〕143号)、《中共新乡市委办公室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防止因灾返贫致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办文〔2021〕15号)、《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明确乡村振兴期间如何延续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的函>的复函》、《关于印发<新乡市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市级工作方案>的通知》(新一卡通办文〔2021〕2号)文件精神,局属各中小学校要按照工作要求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帮扶对象家庭学生省定营养改善计划资助工作。
一、局属各学校工作要求
1.局属各中小学校要抓紧时间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资助工作,4月10日前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四类人员信息查询、自采集等方式进行的困难学生信息比对、查询、认定工作。
2.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各学校做好宣传、申报、困难认定、审核、公示、上报审批、发放、资助系统填报、材料留存等工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到期后要及时撤下并留存,公示内容不允许出现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银行卡号等个人敏感信息,保护学生隐私。公示过程中如有异议,学校应当及时进行核实处理。
3.4月20日,各单位完成《河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帮扶对象家庭学生、残疾学生省定营养改善计划补助发放名单表》(附件2)、《河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帮扶对象家庭学生、残疾学生省定营养改善计划补助工作落实情况汇总表》(附件3)、《河南省义务教育省定营养改善计划落实情况统计表》(附件4)、《(“一卡通”模板)义务教育省定营养改善计划补助(含账户) 》(附件5),远近景公示照片、秋季学期开展资助工作的电子照片(宣传形式不限3-5张),春季资助工作总结的上报工作。电子版通过U盘上报,并上报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的纸质材料到局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4.上报学生信息与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录入一致;没有学生申请资助的学校也要上报春季资助电子版、纸质版材料,春季资助工作总结的上报工作。
二、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学校资助、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义务教育政策体系
各学校应从公用经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资助学生。
各学校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个人在学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
三、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困难认定、资助信息系统相关工作
2.各单位要在4月10日前好学生困难认定工作,要全面开展摸底调查,详细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及时将出现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纳入资助范围,做到精准资助。
3.各单位要在5月20日前完成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的困难学生信息填报、审核工作,所有享受资助的学生信息要全部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不能出现少报漏报的情况,不能耽误工作进度。没有学生申请资助的学校也要做好系统比对、查询、认定工作。
五、注意事项
1.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全部实施“一卡通”系统管理,所有幼儿资助资金均通过社保卡“一卡通”进行发放,资助资金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受助幼儿需使用本人社保卡,严格按照“一卡通”相关工作要求发放资金,未办理或未激活社保卡银行功能的幼儿需在资金发放前办理完毕。
2.要严格按照省定营养改善计划资助文件和贫困学生认定办法开展工作,受资助的学生必须是在籍在校的正式学生(必须在学籍系统和资助系统均能查到),不能出现不是本校学籍的学生或学籍在校学生本人不在本校就读享受资助金的情况。
3.学校要加强学籍管理,及时对转学、休学等信息进行变更,确保受助学生的信息准确。
4.各单位填报汇总信息时要认真核对学生和监护人信息,避免受助学生因姓名和社保卡开户行、银行卡号不符导致的补助金发放失败的情况。
5.各单位要按照受资助学生填报信息对附件进行全部填报,不要少报和漏报,享受补助的学生要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申报材料。
6.对部分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学生各单位按照《新乡市教育局关于解决市属学校部分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资助资金的通知》(教办明电〔2017〕346号)、《新乡市教育局关于解决部分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资助资金的通知》(教办明电〔2017〕345号)执行。
7.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快工作进度,及时做好义教省
定营养改善计划补助的发放工作。
附件:
1.河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
2.河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帮扶对象家庭学生、残疾学生省
定营养改善计划补助发放名单表
3.河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帮扶对象家庭学生、残疾学生省
定营养改善计划补助工作落实情况汇总表
4.河南省义务教育省定营养改善计划落实情况统计表
5. (“一卡通”模板)义务教育扶贫对象家庭学生省定营养改善计划补助(含账户)
凤泉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2023年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