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
凤政〔2012〕13号
发文机关:
凤泉区人民政府
失效时间:
公开形式:
发布时间:
2012年02月13日
成文时间:
2012年02月10日
有效性:
有效
凤政〔2012〕13号凤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凤泉
凤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fengquan.gov.cn 时间:2012-02-13 18:02 浏览量:
各乡(镇)、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现将《凤泉区2012年林业生态建设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二月十日
凤泉区2012年林业生态建设工作意见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林业发展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新乡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的决战之年,为高标准完成省、市政府下达我区2012年林业生态建设和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创建目标任务,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一个目标,建设三大区域”战略,以创建良好绿色投资环境和打造最佳适宜人居环境为目标,以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为重点,加快培育公益林,大力发展商品林和特色经济林,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提高林业生态经济效益;强化自然生态的保护和管理,加快建立比较完善的森林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实现全区生态环境与经济建设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森林资源培育目标。2012年完善林业生态建设重点工程造林规模5000亩(完善农田林网600亩、完善生态廊道网络建设工程600亩、村镇绿化450亩、环城防护林及城郊森林120亩、林业产业工程230亩、凤凰山森林公园补植补造3000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设2500亩(退耕还林区中幼林抚育2000亩、低质低效林改造200亩、林下种植300亩);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完成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创建目标任务;林业总产值较上年增长16%以上。
(二)森林资源保护目标。不发生重大毁林、乱占林地和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不发生重大森林病虫害、森林火灾和公路“三乱”案件;森林、林木采伐量不突破年林木采伐限额,林木凭证采伐率、办证合格率均在90%以上;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低于3.9‰,森林火灾率低于0.1‰。
三、任务分工
(一)凤凰山森林公园建设
完成补植补造3000亩,植树30万棵;完成凤凰山森林公园育苗250亩。
责任单位:凤凰山森林公园管理站
完成时限:2012年10月30日前
(二)生态廊道网络建设工程
完成民生渠、济东高速、共渠右岸和南水北调渠,以及其它区、乡级道路的绿化,总面积为600亩。其中:耿黄乡完成民生渠0.45公里和区域内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区、乡、村道路的补植补造,任务面积180亩。潞王坟乡完成南水北调渠防护林带、共渠卫河李士屯段及4公里区、乡、村道的补植补造,任务面积200亩。大块镇完成民生渠8公里新造林和区域内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区、乡村道路的补植补造,任务面积220亩。
绿化标准: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绿化带各10米,两侧各植5行树;县乡道两侧绿化带各5米,两侧各植2行树,村道两侧绿化带各1米,两侧各植1行树。
责任单位:耿黄乡、潞王坟乡、大块镇
完成时限:2012年4月10日前
(三)城镇绿化建设
各乡(镇)、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对照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的标准,认真规划,精心安排,加大植树造林力度,完成城区和所辖区域村镇绿化(包括围村林、护村护田堤绿化)、道路绿化、高标准农田林网建设,以及机关、企业、学校、医院绿化美化工作。各乡(镇)重点做好城镇建成区和新型社区的道路、庭院绿化。
绿化标准: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绿地率达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0平方米以上,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6平方米以上;山区森林覆盖率达50%以上,其它平原农区森林覆盖率达20%以上;乡镇政府所在地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村屯绿化覆盖率达25%以上;植树成活率达90%以上,保存率达85%以上。义务植树建卡率达95%以上,尽责率达90%以上;城区主干道绿地率达25%以上,次干道绿地率达15%以上;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绿地达35%以上,工业企业、交通枢纽、仓储、商业中心等绿地率达20%以上,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设有防护林带,绿地率达40%以上,70%以上的单位庭院、居住区的绿地率达30%以上。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教科文体局、区卫生局、区工信局、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耿黄乡、潞王坟乡、大块镇
完成时限:2012年4月10日前
(四)完善农田林网工程
建设总面积为600亩(折合面积),完成乡(镇)区域内所有农田林网和护田堤、护村堤、沟、渠的绿化。其中:耿黄乡150亩(重点在南鲁堡、东鲁堡、西鲁堡和东张门产业集聚区、卫北工业园区新修道路绿化);潞王坟乡面积 150 亩(重点在五陵、李士屯、西同古、王门的田间道路绿化);大块镇面积300亩(重点在小块、块村营、西庄、原庄、东郭、大块、秀才庄、东庄的田间道路完善绿化)。
责任单位:耿黄乡、潞王坟乡、大块镇、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2年4月10日前
(五)环城防护林及城郊森林补植补造
任务120亩。
绿化标准:二道堤绿化带宽20米,植树8-10行;暄和路以北、星湖花园以南空闲宜林地,延津水泥厂以北空闲宜林地,均为片林。
责任单位:耿黄乡
完成时限:2012年4月10日前
(六)林业产业工程
任务230亩。其中:耿黄乡新发展经济林140亩(耿庄高效农业园区);潞王坟乡新发展经济林90亩(南水北调主干渠两侧)。
责任单位:耿黄乡、潞王坟乡
完成时限:2012年4月10日前
(七)低质低效林改造
任务200亩。主要是对退耕还林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低下的林地进行土壤改造,嫁接优良树种,或更换效益好的树种。
责任单位:耿黄乡、潞王坟乡
完成时限:2012年4月10日前
(八)中幼林抚育—间伐修枝
任务2000亩。主要是对退耕还林区林木郁闭度过大的林区而采取的一种综合抚育措施,以促进林木正常生长。其中:耿黄乡200亩(主要在西鲁堡、耿庄等村);潞王坟乡1800亩(主要在王门、李士屯、前郭柳、后郭柳、东同古和西同古等村)。
责任单位:耿黄乡、潞王坟乡
完成时限:2012年2月15日前
四、造林标准
(一)村镇绿化。按照《关于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的工作部署》(新政部署〔2012〕1号)要求,做到城区、机关、学校、医院要见缝插绿,宜树则树,宜草则草,不留空白地,不留裸露地。
(二)围村林原则上围绕村庄环建,宽10米,环城防护林及城郊森林株行距4×3米,造林树种为乔木。
(三)村镇绿化重点是出入村道路、村内外空闲地、村内道路、农户庭院,见缝插绿,村庄林木绿化率达40%以上。
(四)护田堤、护村堤的绿化,根据堤坡、堤脚宽度确定行数,株行距3×2米。
(五)济东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绿化带补植补造,按设计标准,中间不留空白地、空白段,单侧10米宽5行树。
(六)环城防护林及城郊森林。二道堤绿化带宽20米,延津水泥厂以北空闲地,均为片林,树种为乔木,株行距4×3米。
(七)凤凰山森林公园核心区造林,树种以侧柏为主,每亩植树150棵以上。
(八)根据“适地适树、科学造林”的原则选择树种,苗木要达到国家规定的Ⅱ级以上优质壮苗标准,其中杨树要求胸径1.5厘米以上。
(九)树坑规格可根据不同树种、规格确定,一般不小于50×50×50立方厘米。
(十)栽植时采用“三埋两踩一提苗”的造林方法,栽后及时浇水、涂白,确保苗木成活,成活率、保存率要分别达90%以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乡(镇)党委书记、区政府有关部门一把手是造林绿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职是直接责任人。各单位要制订工作方案,按时、按要求完成任务。
(二)加大创模宣传力度。在区有线电视台、网络设置创建专栏,播放宣传标语和公益广告,定期通报创建进度和创模重大活动。在辖区主要交通路口、出入口、广场等重要部位设置大型创模宣传牌,悬挂宣传标语,利用村广播对创模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广大居民的知晓率和支持率。
(三)强化技术指导和督促检查。区林业局要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技术督导服务组,配合乡(镇)林业站对各造林点进行技术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确保造林质量;各乡(镇)对重点村、重点地段要派出质量督查员,严把挖坑关、苗木质量关、栽植关,确保造林质量。
(四)加强对新造林的巡查管护。各乡(镇)要组织各村成立护林员队伍,对每项造林的树木都要加强管护,管护人员要明确,管护地段要具体,责任要清楚,护林员工资要有保障,经费由乡(镇)自筹解决。
(五)实行工程造林以奖代补。根据有关规定,凡是乡(镇)申报已列入工程造林的项目,统一按照省、市确定的补助标准一次性给予补助,具体补助以验收结果为准。其他造林(补植补造)费用由乡(镇)政府自筹解决。有条件的地段乡(镇)政府要组织通过宜林地绿化权承包、拍卖、招标等办法,实行承包造林、工程造林,科学正确处理林地矛盾与纠纷,真正做到不栽无主树、不造无主林。
(六)实行效能监察。区政府对植树造林工作实行效能监察,由区督查室、区监察局、区林业局等有关部门组成效能监察组,全面督促检查生态造林绿化工作,对各责任单位任务完成情况,随时随地进行监督检查。对任务不落实,责任不明确,推诿扯皮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要对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实施行政问责。
附件:凤泉区2012年春季造林任务表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日
主题词:林业 生态 建设 意见
主办:区林业局
凤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2月10日印发
现将《凤泉区2012年林业生态建设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二月十日
凤泉区2012年林业生态建设工作意见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林业发展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新乡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的决战之年,为高标准完成省、市政府下达我区2012年林业生态建设和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创建目标任务,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一个目标,建设三大区域”战略,以创建良好绿色投资环境和打造最佳适宜人居环境为目标,以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为重点,加快培育公益林,大力发展商品林和特色经济林,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提高林业生态经济效益;强化自然生态的保护和管理,加快建立比较完善的森林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实现全区生态环境与经济建设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森林资源培育目标。2012年完善林业生态建设重点工程造林规模5000亩(完善农田林网600亩、完善生态廊道网络建设工程600亩、村镇绿化450亩、环城防护林及城郊森林120亩、林业产业工程230亩、凤凰山森林公园补植补造3000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设2500亩(退耕还林区中幼林抚育2000亩、低质低效林改造200亩、林下种植300亩);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完成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创建目标任务;林业总产值较上年增长16%以上。
(二)森林资源保护目标。不发生重大毁林、乱占林地和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不发生重大森林病虫害、森林火灾和公路“三乱”案件;森林、林木采伐量不突破年林木采伐限额,林木凭证采伐率、办证合格率均在90%以上;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低于3.9‰,森林火灾率低于0.1‰。
三、任务分工
(一)凤凰山森林公园建设
完成补植补造3000亩,植树30万棵;完成凤凰山森林公园育苗250亩。
责任单位:凤凰山森林公园管理站
完成时限:2012年10月30日前
(二)生态廊道网络建设工程
完成民生渠、济东高速、共渠右岸和南水北调渠,以及其它区、乡级道路的绿化,总面积为600亩。其中:耿黄乡完成民生渠0.45公里和区域内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区、乡、村道路的补植补造,任务面积180亩。潞王坟乡完成南水北调渠防护林带、共渠卫河李士屯段及4公里区、乡、村道的补植补造,任务面积200亩。大块镇完成民生渠8公里新造林和区域内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区、乡村道路的补植补造,任务面积220亩。
绿化标准: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绿化带各10米,两侧各植5行树;县乡道两侧绿化带各5米,两侧各植2行树,村道两侧绿化带各1米,两侧各植1行树。
责任单位:耿黄乡、潞王坟乡、大块镇
完成时限:2012年4月10日前
(三)城镇绿化建设
各乡(镇)、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对照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的标准,认真规划,精心安排,加大植树造林力度,完成城区和所辖区域村镇绿化(包括围村林、护村护田堤绿化)、道路绿化、高标准农田林网建设,以及机关、企业、学校、医院绿化美化工作。各乡(镇)重点做好城镇建成区和新型社区的道路、庭院绿化。
绿化标准: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绿地率达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0平方米以上,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6平方米以上;山区森林覆盖率达50%以上,其它平原农区森林覆盖率达20%以上;乡镇政府所在地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村屯绿化覆盖率达25%以上;植树成活率达90%以上,保存率达85%以上。义务植树建卡率达95%以上,尽责率达90%以上;城区主干道绿地率达25%以上,次干道绿地率达15%以上;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绿地达35%以上,工业企业、交通枢纽、仓储、商业中心等绿地率达20%以上,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设有防护林带,绿地率达40%以上,70%以上的单位庭院、居住区的绿地率达30%以上。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教科文体局、区卫生局、区工信局、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耿黄乡、潞王坟乡、大块镇
完成时限:2012年4月10日前
(四)完善农田林网工程
建设总面积为600亩(折合面积),完成乡(镇)区域内所有农田林网和护田堤、护村堤、沟、渠的绿化。其中:耿黄乡150亩(重点在南鲁堡、东鲁堡、西鲁堡和东张门产业集聚区、卫北工业园区新修道路绿化);潞王坟乡面积 150 亩(重点在五陵、李士屯、西同古、王门的田间道路绿化);大块镇面积300亩(重点在小块、块村营、西庄、原庄、东郭、大块、秀才庄、东庄的田间道路完善绿化)。
责任单位:耿黄乡、潞王坟乡、大块镇、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2年4月10日前
(五)环城防护林及城郊森林补植补造
任务120亩。
绿化标准:二道堤绿化带宽20米,植树8-10行;暄和路以北、星湖花园以南空闲宜林地,延津水泥厂以北空闲宜林地,均为片林。
责任单位:耿黄乡
完成时限:2012年4月10日前
(六)林业产业工程
任务230亩。其中:耿黄乡新发展经济林140亩(耿庄高效农业园区);潞王坟乡新发展经济林90亩(南水北调主干渠两侧)。
责任单位:耿黄乡、潞王坟乡
完成时限:2012年4月10日前
(七)低质低效林改造
任务200亩。主要是对退耕还林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低下的林地进行土壤改造,嫁接优良树种,或更换效益好的树种。
责任单位:耿黄乡、潞王坟乡
完成时限:2012年4月10日前
(八)中幼林抚育—间伐修枝
任务2000亩。主要是对退耕还林区林木郁闭度过大的林区而采取的一种综合抚育措施,以促进林木正常生长。其中:耿黄乡200亩(主要在西鲁堡、耿庄等村);潞王坟乡1800亩(主要在王门、李士屯、前郭柳、后郭柳、东同古和西同古等村)。
责任单位:耿黄乡、潞王坟乡
完成时限:2012年2月15日前
四、造林标准
(一)村镇绿化。按照《关于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的工作部署》(新政部署〔2012〕1号)要求,做到城区、机关、学校、医院要见缝插绿,宜树则树,宜草则草,不留空白地,不留裸露地。
(二)围村林原则上围绕村庄环建,宽10米,环城防护林及城郊森林株行距4×3米,造林树种为乔木。
(三)村镇绿化重点是出入村道路、村内外空闲地、村内道路、农户庭院,见缝插绿,村庄林木绿化率达40%以上。
(四)护田堤、护村堤的绿化,根据堤坡、堤脚宽度确定行数,株行距3×2米。
(五)济东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绿化带补植补造,按设计标准,中间不留空白地、空白段,单侧10米宽5行树。
(六)环城防护林及城郊森林。二道堤绿化带宽20米,延津水泥厂以北空闲地,均为片林,树种为乔木,株行距4×3米。
(七)凤凰山森林公园核心区造林,树种以侧柏为主,每亩植树150棵以上。
(八)根据“适地适树、科学造林”的原则选择树种,苗木要达到国家规定的Ⅱ级以上优质壮苗标准,其中杨树要求胸径1.5厘米以上。
(九)树坑规格可根据不同树种、规格确定,一般不小于50×50×50立方厘米。
(十)栽植时采用“三埋两踩一提苗”的造林方法,栽后及时浇水、涂白,确保苗木成活,成活率、保存率要分别达90%以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乡(镇)党委书记、区政府有关部门一把手是造林绿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职是直接责任人。各单位要制订工作方案,按时、按要求完成任务。
(二)加大创模宣传力度。在区有线电视台、网络设置创建专栏,播放宣传标语和公益广告,定期通报创建进度和创模重大活动。在辖区主要交通路口、出入口、广场等重要部位设置大型创模宣传牌,悬挂宣传标语,利用村广播对创模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广大居民的知晓率和支持率。
(三)强化技术指导和督促检查。区林业局要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技术督导服务组,配合乡(镇)林业站对各造林点进行技术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确保造林质量;各乡(镇)对重点村、重点地段要派出质量督查员,严把挖坑关、苗木质量关、栽植关,确保造林质量。
(四)加强对新造林的巡查管护。各乡(镇)要组织各村成立护林员队伍,对每项造林的树木都要加强管护,管护人员要明确,管护地段要具体,责任要清楚,护林员工资要有保障,经费由乡(镇)自筹解决。
(五)实行工程造林以奖代补。根据有关规定,凡是乡(镇)申报已列入工程造林的项目,统一按照省、市确定的补助标准一次性给予补助,具体补助以验收结果为准。其他造林(补植补造)费用由乡(镇)政府自筹解决。有条件的地段乡(镇)政府要组织通过宜林地绿化权承包、拍卖、招标等办法,实行承包造林、工程造林,科学正确处理林地矛盾与纠纷,真正做到不栽无主树、不造无主林。
(六)实行效能监察。区政府对植树造林工作实行效能监察,由区督查室、区监察局、区林业局等有关部门组成效能监察组,全面督促检查生态造林绿化工作,对各责任单位任务完成情况,随时随地进行监督检查。对任务不落实,责任不明确,推诿扯皮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要对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实施行政问责。
附件:凤泉区2012年春季造林任务表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日
主题词:林业 生态 建设 意见
主办:区林业局
凤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2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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