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
凤政办〔2013〕23号
发文机关:
凤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失效时间:
公开形式:
发布时间:
2013年03月29日
成文时间:
2013年03月27日
有效性:
有效

凤政办〔2013〕23号 凤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

凤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fengquan.gov.cn 时间:2013-03-29 18:43 浏览量:

凤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表彰2012年度消防安全工作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各乡(镇)、办事处,区直及驻区各单位:

     2012年,全区各单位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积极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打非治违”、“守卫平安”、“平安护航”等一系列消防安全专项行动,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全区消防安全意识明显提高,消防安全条件得到全面改善,一大批火灾隐患得到消除,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为发扬成绩、激励先进,推动全区消防工作再上台阶,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2012年度在消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一、消防安全目标管理先进单位(9个)

    市公安局耿黄分局、市公安局大块分局、耿黄乡政府、宝东办事处、区财政局、区检察院、区安监局、区教文体局、市工商局凤泉分局。

    二、消防安全先进单位(12个)

新乡市东方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新乡市三鑫科技有限公司

新乡神马正华化工有限公司

新乡磷化钾肥有限公司

新乡王氏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省平原同力水泥有限公司

大商新玛特购物广场凤泉分公司

新乡市北站商场有限公司

新乡市凤泉区华新大酒店

中石油河南第三加油站

新乡市十中英才学校

新乡市潞简王墓博物馆

    三、消防安全先进工作者(28人)

    常喜勇、童政、郭敬、张利辉、文云、王存生、王红叶、王东华、赵宝刚、耿坤、任香米、周同芝、张振利、李超、李新春、刘爱军、李鹏伟、史光星、王玉龙、杨振太、王德海、王爱景、张虎、周冯健、聂小庆、赵长生、和小新、耿银先、石璐。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要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积极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最大限度地提升防控火灾能力、减少火灾事故和火灾危害,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凤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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