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水利局2015年前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凤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fengquan.gov.cn 时间:2016-04-28 11:33 浏览量: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名称 | 处罚类别1 | 处罚类别2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组织机构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 (工商登记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 (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当前状态 | 地方编码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备注 |
| 凤水罚决字[2015]第1号 | 对违反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的处罚 | 罚款 | 1、限期补办有关手续,限期拆除或封闭其取水工程或设施。2、补交水资源费 | 未经批准擅自建设取水工程(凿井) | 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 新乡大自然食品有限公司 | 刘红金 | 1、限期补办有关手续,限期拆除或封闭其取水工程或设施。2、处于5万元的罚款。 3、补交水资源费 | 2015-03-19 | 凤泉区水利局 | 0 | 410704 | 2016-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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