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优惠政策--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流程
凤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fengquan.gov.cn 时间:2018-10-11 09:59 浏览量:
1、申报条件: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并加盖“新乡市认定就业援助对象专用章”的“4555”就业困难人员,到社区登记过灵活就业并按时缴纳养老、医疗社会保险费的个体工商户。
2、报送材料:符合条件人员须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社会保险费缴费清单1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商场租赁柜台的个体户,由商场按照相关规定统一申报);到户口所在地社区或经营场所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提出申请。
3、申报程序:审核合格后,各街道(乡镇)每年的2、5、8、11月20日至次月5日报送凤泉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10日前审核完毕,11-25日报凤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汇总、公示,并报送区财政部门复合后拨付补贴至个人存折。
联系电话:391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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