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泉区环境保护局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凤环解查(扣)字〔2019〕第3号
凤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fengquan.gov.cn 时间:2019-03-25 10:17 浏览量:
凤泉区环境保护局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
凤环解查(扣)字〔2019〕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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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于2019年2月24日依法对你(单位)总配电室内配电柜作出查封(扣押)决定书(凤泉区环境保护局查封(扣押)决定书凤环查(扣)决字〔2019〕第 3 号),因查封时间已到,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经研究,现依法决定解除查封(扣押)。
(扣押决定应注明:请你(单位)于年月日前凭本决定书以及《查封(扣押)清单》到领取被扣押物品。逾期不领取的,我局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凤泉区环境保护局
2019 年3月24日
注:本文一式两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行政机关存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