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
凤政办〔2012〕36号
发文机关:
凤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失效时间:
公开形式:
发布时间:
2012年08月01日
成文时间:
2012年07月31日
有效性:
有效

凤政办〔2012〕36号 凤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

凤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www.fengquan.gov.cn 时间:2012-08-01 18:12 浏览量:

凤政办〔2012〕36号

 

凤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

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区直及驻区各单位:

    近段时间以来,全国各地雷电、短时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频发多发,不仅分布范围广,降水强度大,而且在一些地方引发了洪水、泥石流、滑坡以及城市内涝等重大灾害,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了严重损失。为进一步做好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的应对工作,根据区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汛期强降雨应急工作

    防范和应对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及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的应急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汛期应急工作,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和对人民群众极端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应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防灾减灾措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要结合汛期应急工作的特点,明确重点防范领域、区域、单位和场所,制定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隐患排查、除险加固、避险撤离、安全监测等防范应对措施和工作方案,做到早谋划、早准备、早行动、早预防。有针对性地制订防范应对措施,及时转移受灾群众,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隐患排查,确保安全度汛

    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山洪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排查,责任到人,加强对滑坡、泥石流等灾害易发生区的监测和巡查,及时预警,及时转移群众,一旦发生山洪地质灾害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高度重视城市内涝灾害防治工作,区水利、建设等部门要积极做好城市排水系统的检修维护工作,确保设施完好。对地下构筑物、桥梁涵洞、地势低洼路段、以及易发生短时径流量突增的地点,逐一制订除涝方案,要认真排查重要部位,督促责任单位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要加强物资、装备储备,强化队伍演练,切实提升城市应对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的能力。

    三、加强预警预报,及时发布强降雨天气预警信息

    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气象、水文等部门的衔接沟通,及时准确发布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的预警预报信息。重要天气预警信息要迅速组织传递,以最快的速度把预警信息传达到乡(镇)办事处、村组(社区)和每一位群众。气象、水文等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雨情、汛情变化,采取多种渠道发布预警信息,加强预测分析和会商,做到及早预报、提前预警。气象、水文等部门预警信息一旦发布,各级、各部门必须按预案严格执行、按时到位,否则将严格追究责任。新闻媒体及各通信运营商接到气象、水文、地质等部门的预警信息,要及时向社会发布。国土、水利、交通、安监、旅游等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病险水库、堤坝、危险路段和煤矿及非煤矿山、尾矿库以及旅游景区和在建涉水工程的安全监测,对强降雨天气可能引发的各类灾害,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四、加强应急值守,确保应急工作协调有序

    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有关负责同志要亲自带班,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按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有关要求,及时准确上报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及引发的各类灾情信息,确保信息上传下达快速、通畅。各类应急管理机构要主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和驻地武警部队、军事机关的信息沟通,确保一旦发生灾害,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整合各方力量,及时组织应急处置与救援。加强与新闻媒体的信息沟通,共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气象、水利、国土、交通、安监、公安、农业、建设、城管、旅游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信息的横向共享,强化行业监管,及时、准确为区政府提供可靠的应急信息。

    五、加强重点监管,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的监管。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依靠专业技术队伍、基层组织,认真查找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订防范应对措施,加强监测和巡查,确保不留死角,做到群防群控。

    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监管。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夏季和汛期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要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采取企业自查、专家检查、部门抽查等形式,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监督检查。要落实防雷、防汛等有关安全措施,采取有效措施,治理事故隐患,防范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

    加强道路安全监管。交通、安监、公安等部门,要对运输车辆安全状况进行检查,防止车辆受高温、雷电影响,发生自燃、爆燃事故;要加强对各类客运、货运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定。公安部门要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超载及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

    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管。要加强对夏季施工现场的重点设备设施、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加强对土方、模板、脚手架、临时用电、塔吊拆装及建筑物拆除等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检查,制定应急预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要对商场、客运车站、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学校、医院、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应急广播、照明以及火源、电源进行全面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人员控制和疏导措施。

    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的监管。要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安全监管,强化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民生行业的设备投入和人员培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完善城市内涝排水应急预案,加强排水预案演练,遇有强降雨时在易积水桥涵处设专人值守,确保城区内交通安全畅通。

    六、加强宣传教育,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应急技能

    加强应急知识的宣教,是提高社会公众自救、互救能力的有效手段,是全面提升应急管理水平的重要工作。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处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的公众是否掌握必要的应急常识和自救互救技能,直接关系到能否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突发事件的影响及其所造成的损失。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强降雨应急知识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知识宣教的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建立应急知识宣教专栏,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七、加强督促协调,有效落实各项应对措施

    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应急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科学防范。要督促和协调部门之间的工作配合,努力形成有效应对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的整体合力。要切实加强系统内部的工作调度,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细化分解各自防范和应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到人,进一步提高快速应对灾害性天气的能力。近日,区应急办将组织督查组,对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汛期应急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二○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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